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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婚姻登记处场地租赁项目):
| **** | 最低评标(审)价法 | 否 | 790,194.00元 | 790,194.00元 |
合同包1****婚姻登记处场地租赁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服务 | ****登记处场地租赁项目 | ****婚姻登记处场地租赁续租项目,租赁标的为南飞鸿﹒乐荟中心A座写字楼7层总建筑面积635㎡完整场地,场地内含中式颁证厅、群众更衣室、休息等候区、婚姻登记业务窗口、****辅导室、婚姻档案库房、便民配套区域等全部功能用房,可一站式承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件、颁证仪式等全部服务。 | 一、项目背景****婚姻登记处为**4A****机关,承担**省、西****示范区创建任务,每年办理婚姻登记近2万对,接待群众5万余人,业务量常年位居全市前列,是我区重点对外政务服务窗口。现办事场地设于南飞鸿●乐荟中心A座写字楼7****基地,上一租赁周期场地配套、区位交通、功能分区完全适配4A****机关运行标准,全年服务运行平稳,群众办事满意度较高。为持续保障婚姻登记政务服务不间断开展,本年度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续租该场地,持续为办事群众打造安全、舒适、温馨的办事环境,保障婚姻登记等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二、采购内容****婚姻登记处场地租赁续租项目,租赁标的为南飞鸿●乐荟中心A座写字楼7层,总建筑面积635㎡完整场地,场地内含中式颁证厅、群众更衣室、休息等候区、婚姻登记业务窗口、****辅导室、婚姻档案库房、便民配套区域等全部功能房,可一站式承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件、颁证仪式等全部服务。 三、采购目的为给办事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温馨的办事环境,区民政局经多方实地考察,拟持续租用南飞鸿●乐荟中心A座写字楼7层场地作为婚姻登记业务专用场地。该场地建有超6000平方米标准化婚姻登记服务阵地,可一站式办理婚姻登记全流程业务,同时避免场地搬迁带来的业务中断、群众办事不便,节约场地改造、搬迁相关财政成本,稳定开展婚俗改革、婚姻辅导等重点民生工作。 四、商务要求租赁期:一年 付款方式:按年付款,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租赁总价为一次性全包价,不受市场、物业、能耗等市场因素变化调整。 五、其他合同实施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就项目实施工作进行交接部署,完成场地清点、物业对接,保障婚姻登记业务无缝衔接;租赁期间指派专人对接场地使用、维修、活动保障等事宜,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违约责任1.若未能在服务周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由此对采购人造成延误、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执行。3.未按合同标准提供场地及配套服务、场地条件无法满足婚姻登记政务运行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应商违约行为依法追责,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置。 | 自合同签订之起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及采购要求; 场地配套、区位交通、功能分区适配4A****机关运行标准,保障婚姻登记政务服务不间断开展 | 790,194.00 |
韩梦(采购人代表)、张雪峰、曹雪
| 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服务类收费标准。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乙方交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将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履信****公司 开 户 行:**银行高新四路支行 账 号:611********0099135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登记处场地租赁项目 | 1.185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小寨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29-****4050
名称:**履信****公司
地址:**省**市**区**市高新****中心二期第1幢4单元14层41401号
联系方式:187****1573
项目联系人:刘燚
电话:187****1573
**履信****公司
2026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