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新区新增空气质量监测管控项目运维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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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09:4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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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网址:http://jszfcg.****.cn/;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24日 10:0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第三开标室(**区)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10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闫琼 | ||
| 项目联系电话 | ****393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珠江东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23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闫琼 | ||
| 项目概况 **高新区新增空气质量监测管控项目运维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网址:http://jszfcg.****.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24 10: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增空气质量监测管控项目运维
预算金额:10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8.00万元/3年,且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年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为**高新区新增空气质量监测管控项目运维项目。
(二)**高新区新增空气质量监测管控系统是为满足区域精细化大气污染防治需求而建设的重要项目。该系统通过高空瞭望视频监控、七参数微型空气站等先进设备,结合大气环境综合监测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测、污染源精准溯源以及大气污染动态管控。项目建成后,****管理部门提供了科学、高效的技术支持,显著提升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能力。为确保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其监测与管控作用,现开展运维采购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各1份;****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请填写完整)。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网址:http://jszfcg.****.cn/;
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网址:http://jszfcg.****.cn/;
售价:0.00元
2026-09-24 10: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cn/)“开标大厅”****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cn/zfcg/index.html)-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时间10:00)前。电子标服务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张野群 联系电话:0516-****3936
地址:****广场3幢218室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 ggid=8fa0cc33a5c341ba978fd864d2dc7d29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珠江东路11号
联系人:刘瑛
联系电话:0516-****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311室
联系人:张野群
联系电话:****3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野群
电话:****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