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北街(贺兰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宁夏-银川-兴庆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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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审服(节)发〔20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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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市**区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银城管函〔2026〕67 号)收悉。我局组织对随文报送的《**市**区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本许可决定的前提下,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市**区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市**区,属改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路段人行道、车行道进行改造,改造道路长为2606m,红线宽度21m。本项目总占地7.58hm2,土方挖方总量为0.44万m3,填方总量为0.44万m3,挖填平衡,不设取、弃渣场。概算总投资1726.3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35.02万元。项目计划于2026年9月1日开工,2026年11月30日完工,工期3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组织等的评价,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评价和界定。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58hm2。

(四)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同意方案提出的本项目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的建议。

(七)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4.47万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费4.51万元,独立费用19.35万元,预备费0.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要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等报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辖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如发生重大变化或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重新报我局审批。此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四)你单位在主体工程竣工使用前自主进行验收,****水务局进行备案。本批复仅批准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面的分析、预测、措施、结论是可行的。你单位须依法依规报批选址、规划、用地、施工等手续,并获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运营。


附件:《**市**区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管理局

2026年9月 2 日








**市**区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市**区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位于**市**区,属改建项目。2026年7月3日,取得****管理局《关于**市**区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审服(批)发[2026]149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路段人行道、车行道进行改造,改造道路长为2606m,红线宽度21m。

本项目总占地7.58hm2,项目计划于2026年9月1日开工,2026年11月30日完工,工期3个月,土方挖方总量为0.44万m3,填方总量为0.44万m3,挖填平衡,不设取、弃渣场。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型气候,平均气温8.3℃,多年平均降水量193mm,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以灌淤土为主;项目区无植被;区域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800t/km2﹒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不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管理局于2026年8月14日组织召开了《**市**区清和北街(**山路-海宝路)道路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水务局,****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泓济****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58hm2。

三、水土流失预测

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损坏原地貌面积7.58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0.32t。项目建设期是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时段。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达到94%,项目不涉及林草植被、不涉及表土保护。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同意主体工程区防治措施布局,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临时措施:(1)彩钢板围挡

施工过程中在施工范围四周设置2.5m高彩钢板防护,分段施工,彩钢板可重复使用,共需彩钢板围挡1000m。

(2)洒水抑尘

对施工区域设计洒水抑尘措施,共需洒水抑尘用水量1095m3。

(3)密目网苫盖

施工过程共设置5个临时堆土处,设置于施工区域范围内,方案设计对临时堆土进行密目网苫盖,共设计密目网苫盖420m2。

七、施工组织

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方案提出的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建议。

九、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4.47万元,其中:施工临时工程费4.51万元,独立费用19.35万元,预备费0.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

十、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恢复。

十一、“方案”需修改补充的内容:

1. 完善综合说明、项目组成、施工工艺;复核土石方量及土石方平衡;

2. 完善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相关内容;

3. 复核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4. 复核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完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及体系,优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5. 复核独立费用、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总投资;

6. 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等相关图件及水土保持管理内容。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基本同意通过审查,经补充、修改完善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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