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补助)的通知》(黔财资环〔2025〕117号),下达我州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共计40万元。前期已完成部分物资采购,现使用该项目剩余资金12.2万元,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计划烧除专用钉耙和镰刀一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采购计划烧除专用钉耙和镰刀一批。本项目预算总额固定为122,000元,全部用于货物采购。
1.钉耙:采购数量固定为1,200把,供应商报每把钉耙的含税单价(单位:元/把);
2.镰刀:数量待定,供应商报每把镰刀的含税单价(单位:元/把);
3.钉耙单价上限:不得高于30元/把;镰刀单价上限:不得高于25元/把。超过单价上限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成交规则:钉耙采购数量固定为1,200把。以镰刀最终采购数量最多者为成交供应商;镰刀数量相同时,钉耙单价低者优先。合同总金额固定为122,000元,因数量取整产生的差额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补助)项目(第二批)
2.采购预算:122,00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贰仟元整),该金额全部用于货物采购,不产生结余。
3.报价方式:
钉耙:报每把的含税单价(单位:元/把),单价上限30元/把;
镰刀:报每把的含税单价(单位:元/把),单价上限25元/把。
钉耙实际支出 = 1,200把 × 钉耙成交单价;
剩余资金 = 122,000元 - 钉耙实际支出,全部用于镰刀采购;
镰刀采购数量 = 剩余资金 ÷ 镰刀成交单价,向上取整(进一法)。
以镰刀最终采购数量最多者为成交供应商;镰刀数量相同时,钉耙单价低者优先。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黔东南州内)。
三、采购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用询价方式采购。供应商须能同时提供钉耙和镰刀两种产品,不接受仅提供其中一种产品的供应商参与。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按成交规则确定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恶意竞争情形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样品要求
1.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钉耙和镰刀实物样品各1把,样品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完全一致。
2.样品核验为资格条件之一。两种样品均核验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开启响应文件;任意一样品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启,视为资格条件未通过。
3.样品核验标准详见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钉耙:材质、齿数、齿粗、齿长、耙头宽度、整耙重量、手柄等;镰刀:材质、硬度、刃长、总长、重量等)。
4.成交供应商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依据;未成交供应商样品在评审结束后退还。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送达地点:****防火科(**省**市文化北路15号)
联系人:**鑫
联系电话:0855-****568
七、其他说明
本项目询价文件与本公告同步挂网发布,供应商可自行下载。采购人保留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延期询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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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