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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报来《关于商请批复〈**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2026〕35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鄂****公司****处理厂内南侧空地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提升我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处理厂污泥实现源头减量,加快构建以高温碳化、干化焚烧、建材利用等多元组合方式为支撑体系,补齐污泥处理设施供给短板。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座处理规模为100吨/日的污泥综合处置车间,包括污泥接收及输送单元、深度脱水单元、干化单元、焚烧单元、尾气处理单元、炉渣**化生产单元、附属设备、臭气处理单元、污水处理单元、办公区等。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21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45.7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63.63万元,预备费512.75万元,专项费用60.00万元,建设期利息196.8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7.0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地方政府专项债,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补助支持。
五、有关要求
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请项目单位足额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
****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