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单位建设,****中心服务与保障水平,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岚综委〔2016〕85号)要求,****中心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基本要求
****事务所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事务所执业律师3人以上,能够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2人的具有行政诉讼经验的律师团队;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综合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的能力,能够及时提供现场服务,确保在收到工作后按约定时限到场处理,满足法律服务的时效性要求。
(二)具体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顾问律师团队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协会的行业处分;
2.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3.具有4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4.代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10件(含)以上;
5.了解、熟悉行政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法学知识和实务经验。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为聘方在办理日常公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及其他帮助,并根据聘方工作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律师函及相关声明等法律文件;
(二)对聘方重大行政决策、决定、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决定出具、信访案件办理、重大突发事件等事项处置进行合规性评估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根据聘方工作需要,协助参与项目招标、采购等工作,并协助审查、修改、起草各类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四)参与重大课题研究,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五)接受聘方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
(六)协助提供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信息、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对内部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方面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七)应要求提供上门服务,****中心主任会、专题会议,并就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八)接受委托对外发表律师声明或公告;
(九)办理聘方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十)做好每年度服务工作书面总结,整理、归集每年度所有服务事项的纸质及电子材料并送聘方归档备查。
三、服务方式
(一)现场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通过参加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谈判、委托代理诉讼、复议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对相关涉法事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的方式,在约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对重要涉法事项、法律文书、文件等,在约定期限内出具书面意见书。
四、服务费用及管理要求
(一)应聘方所报价格为年度顾问费(不得超出20000元/年,超出为无效报价),该费用为最高限价,法律顾问合同期限为一年。上述服务费用为含税费用,且包含法律顾问履行工作职责所产生的办公、邮寄、差旅、材料印制等费用。****事务所及其委派律师若怠于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工作职责,聘方有权相应减少服务费用的支付。
(二)涉及聘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需要法律顾问代理的,依法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计费。收费标准:一审代理费10000元、二审代理费8000元。
(三)在合同期限内,聘方对不胜任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法律顾问,可以根据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同时,法律顾问还需遵守以下内容: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对外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以法律顾问身份或名义私自招揽和开展相关业务,或者从事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在诉讼、非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服务对象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不得从事其他有损服务对象利益或形象的活动。
五、选聘程序
(一)材料。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指派的法律顾问姓名;
3.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
4.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
5.****公开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
(二)报名。递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9月3日起至9月7日下午5:00前将报价文件以书面密封方式(采用邮寄的以快递签收时间****合实验区****中心3号楼23****办公室,同时将报价电子档加密后发送至****@163.com,密码在纸质版报价单中体现。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三)评选。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签约律所,年度顾问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废标。若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则按照低价顺位再次确定中标单位,确认中标单位后予以公示。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中心****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相关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管理模式、顾问费等权利义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为准。
(五)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91-****6036
附件:****公开聘请法律顾问项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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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