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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农委〔2026〕159号
发文日期: 2026-08-19 10:17:09
公开主体: ****
发布日期: 2026.****.01
****园区: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新增练塘镇东淇村浦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的函》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公司,位****农业园区内),服务面积145.5亩,以蓝莓种植为主。该设施农用地为存量现状设施,目前无法满足农业经营主体日常生产需求,需要对库房、管理用房、生产车间、货物装卸场地等附属设施进行改扩建。根据《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施〔2020〕591号)文件规定,同意你单位按流程要求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请你单位对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施〔2020〕59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管,确保农地农用。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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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