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9月03日14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9月07日14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2026****公司**厂地面硬化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2026****公司**厂地面硬化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2026****公司**厂地面硬化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1 | **** | 92.533889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60日历天 |
| 2 | **五****公司 | 88.433557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60日历天 |
| 3 | ******公司 | 89.747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6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 | **** | 王硕 | / |
| 2 | **五****公司 | 张达能 | / |
| 3 | ******公司 | 孙广修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完全响应 |
| 2 | **五****公司 | 完全响应 |
| 3 | ******公司 | 完全响应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广场C2幢2601室联系人:陈工电话:188****0557.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法规规范办)。
招标人:****
地址:**省****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58-****2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C2幢2601室
联系人:陈雨露
电话:188****0557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