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300MB0X40504T | 建设单位法人:董兵 |
| 高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州**县燕子沟镇大坪村一组 |
| ****医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省**州**县燕子沟镇大坪村一组 |
| 经度:102.106420 纬度: 29.66750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3 |
| 甘泸环发〔2023〕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564.56 |
| 233.8 | 运营单位名称:**** |
| ****3300MB0X40504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青禾****公司 |
| ****0108MABN9QXX8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3BKBJ0A | 竣工时间:2024-11-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4iOKBp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0张 | 实际建设情况:120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科室设置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口腔科、皮肤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康复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科室设置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口腔科、皮肤科、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康复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保证环保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医****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工程作业区的堆料应用密目网覆盖以减少扬尘污染。****处理站采用封闭处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值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危废分类存放,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项目****处理站污泥)和紫外线消毒灯管暂存于院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管理中心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相关防噪降噪措施,合理布局,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六)其他环保要求事项严格按照“报告表”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环保资金投入233.8万元,各项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 (二)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检验科酸性废水经中和、预消毒后,与其他医疗废水、洗衣房废水一并进入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同一设施。该设施位于院区南侧,设计规模50m3/d,采用“缺氧池+MBR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1105-2020)推荐的可行技术,出水可达标排放。目前院区废水实际日均产生量约21.37m3,满负荷折算约28.5m3/d;配套30m3事故池可暂存24h来水,处理能力满足当前及远期需求。院区已与**州海螺沟景****公司签订污水委托处置协议,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由专用密闭****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建立台账记录拉运日期、拉运量、车牌号及接收单位签字等信息;运输途中环境安全责任由接收单位承担,路线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待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建成贯通后,废水将经市****处理厂深度处理,取消罐车拉运。 (三)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及对应防控措施如下:检验科废气:检验过程中少量乙醇、氯化氢通过排气扇无组织排放,产生量极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轻微。中药煎药废气:药剂科煎药产生的异味呈无组织排放,煎药规模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洗衣房恶臭:通过紫外线消毒净化器消杀、侧窗不定期通风,可大幅降低含菌量,异味影响不明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仅作为应急电源使用,全年运行时长不超过50小时,配套自带消烟除尘系统,废气经带阻火器的通气管高空排放,储油间油箱密闭并设置集油盘防泄漏,污染物可稳定达标。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专用烟道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项目车位规模小,尾气产生量低,通过车流管控、周边绿植吸附,可避免外环境空气质量超标。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设施各产臭单元全加盖密闭,配套2000m3/h风量风机收集废气,经喷淋除臭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站区与周边敏感点距离满足规范要求。固废暂存间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落实密封存储、定期清运、消毒消杀;生活垃圾全部采用带盖容器存放,做到日产日清,暂存间日常封闭管理。医疗专项废气:负压系统废气、发热哨点废气均通过独立排风系统收集,经空气消毒机消杀后排放;全院配套新风系统,结合日常酒精消毒、自然通风,可保障院区空气质量安全。 (四)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性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一般性固体废物中,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管理中心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期消毒;食堂含油废水隔油池废油脂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采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每日清运、不滞留过夜,严禁裸露存放或排入雨水、污水管道;生活污水化粪池污泥定期****管理中心清掏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栅渣)和废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化学性分类收集,包装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要求;****实验室废弃物经压力蒸汽灭菌或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隔离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采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利器盒达3/4满时封闭,药物性和化学性废物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HW01医疗废物,经生石灰消毒、机械脱水后桶装密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清运处置;废紫外灯管收集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加隔振基座、加弹性垫、围墙隔声等措施。 (六)其他环保要求事项均严格按照“报告表”执行。 |
| 污水处理站原设计处理规模100m3/d,采用“活性污泥法+絮凝沉淀+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现变更为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为“缺氧池+MBR池+次氯酸钠消毒”。原因如下: (1)总量核算:年排放总量=实际废水排放量×实际排放浓度。本项目实际废水排放量为7800.05m3/a(21.37m3/d×365d)。COD实际排放浓度均值为17mg/L,年排放量=7800.05m3/a×17mg/L÷****000=0.133t/a,较环评核定量1.32t/a减少89.9%(减少1.187t/a);氨氮实际排放浓度均值为2.31mg/L,年排放量=7800.05m3/a×2.31mg/L÷****000=0.018t/a,较环评核定量0.33t/a减少94.2%(减少0.312t/a)。变更后COD、氨氮实际排放量较环评核定量均未增加,且大幅减少。 (2)变更后的处理工艺“缺氧池+MBR池+次氯酸钠消毒”为《排污许可证申****医疗机构》(HJ1105-2020)表A.2推荐的可行技术,实际监测数据表明出水水质稳定达标(COD均值17mg/L、氨氮均值2.31mg/L)。 (3****处理站处理规模缩减是基于对院区实际废水产生量的复核,50m3/d规模已能满足现阶段及近期处理需求。 综上,变更后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COD、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89.9%和94.2%),未增加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调试排污前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由**州******执法大队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许可手续。 (二)已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已经按照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已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了验收报告表,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了社会监督。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随时配合**州******执法大队开展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59 | 0.78 | 0 | 0.59 | 0 | 0.78 | 0.19 | |
| 0.4 | 0.133 | 0 | 0.4 | 0 | 0.133 | -0.267 | |
| 0.1 | 0.018 | 0 | 0.1 | 0 | 0.018 | -0.08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 处理规模为50m3/d,处理工艺为“缺氧池+MBR池+次氯酸钠消毒”。 | 监测指标为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挥发酚、氨氮、粪大肠菌群。监测频次:4次/天。监测天数:2天。 |
| 1 | 喷淋除臭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风量4000m3/h,工艺为碱洗喷淋塔 | 监测指标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为4次/天。监测天数2天。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危废分类存放,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项目****处理站污泥)和紫外线消毒灯管暂存于院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管理中心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医废暂存间实际建设面积为19.72m2,经核算,院区医疗废物日产生量约63.6kg,医疗废物暂存间贮存能力按2天暂存量考虑,所需有效贮存面积不小于15m2,实际建设面积19.72m2可满足暂存需求。 | |
| 2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危废分类存放,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项目****处理站污泥)和紫外线消毒灯管暂存于院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管理中心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其他危废暂存间实际建设面积为19.72m2,可满足暂存需求。 |
| 1 |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运营期医****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标准后排放。 | 事故水池建设面积为30m3 |
| ****医院(****)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位于**州**县燕子沟镇大坪村一组****内,项目总投资95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2万元,拟拆除行政办公综合楼、中西医库房、书记楼、车库、鸳鸯楼等严重受损建筑;对门诊综合楼A楼、门诊综合楼B楼等受损建筑进行加固、改造;新增建筑面积总计11000.00m2,包括门急楼、医技楼、住院楼、发热哨点、医废暂存间、门卫室、污水处理站、设备用房等;**围墙800米、堡坎100米及附属设施等;新增医疗设备187台(套);**道路587.5m。项目建成后,床位编制由50张增加至120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主要包括: (1)拆除部分严重受损建筑,包括行政办公综合楼(1399.23m2)、中西医库房(910.65m2)、书记楼(400m2)、车库(360m2)、鸳鸯楼(560m2); (2)对部分受损建筑进行加固、改造处理,主要加固、改造建筑包括门诊综合楼A楼(2835m2)、门诊综合楼B楼(1665m2)。 (3)新增部分建筑物,新增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总计1100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799.72m2,包括门急楼(2455.60m2)、医技楼(802.74m2)、住院楼(3219.28m2)、发热哨点(170.60m2)、医废暂存间(90.80m2)、门卫(30.20m2);地下建筑面积2200.28m2,****处理站(80m2)、设备用房及停车位42个。 (4)**围墙800m、堡坎100m及附属设施等。 (5)新增医疗设备177台(套),其中包括病床120张。环评计划新增医疗设备187台(套),实际新增设备中,血球分析仪、无创呼吸机(3台)、输注工作站、胃肠镜、心电图机(5台)、除颤仪(5台)等共计11台(套)设备暂未购置,PCR/ICU/手术室净化工程由3台减为2台。未购置原因系灾后重建过程中根据实际医疗需求对设备配置进行了优化调整。上述未购置设备均属于诊疗类设备,其功能可通过院区现有同类设备替代或共享使用,****医院科室功能的完整性。未购置设备不涉及生产工艺变化,不新增产污环节。已购置的PCR/ICU/手术室净化工程(2台)仍可满足当前PCR实验室、ICU及手术室的净化需求,其产污环节(废气经净化后排放、****处理站)与环评阶段一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不增加。血球分析仪、心电图机、除颤仪等检验及急救设备,其运行不涉及新增污染物种类,产污环节(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与环评阶段一致,且实际未购置设备减少了医疗废物产生量。综上,****医院正常诊疗功能,不新增产污环节,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不构成重大变动。 (6)**道路587.5m。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