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基地产业引领及示范带动作用,****农业农村局《**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咸农发〔2026〕8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遴选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基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型数量
以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在全县范围内遴选现代****基地3个,其中****基地1个、****基地1个、设施****基地1个。
二、具备的条件
1、应在我县注册登记且规范经营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基地可以自有或租用,具备种植经营权。
2、具有适宜的面积规模,土地集中连片,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好,具备举办现场观摩、示范展示、农民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基本条件。****基地300亩以上、果业基地300亩以上、设施农业100亩以上,符合开展种植业领域示范推广工作要求,长期稳定发展(自申请之日起具有5年以上经营权),有较高的机械化、信息化水平。
3、基地在县域范围内有较高的农业科技水平,有能力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不少于3个,主推技术不少于3项。
4、具备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5、具有规范有效的管理运行制度,积极与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涉农企业、******社等开展**服务和试验示范,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机制模式。
6、具备必须的安全、环保设施或措施,近3年未发生重**全或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7、法人参加过高素质农民培训或相关技能比赛者优先。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新型经营主体根据经营类型自主自愿申报,****基地申报表,并附经营主体营业证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经营权证明材料、获**誉证书,镇办审核盖章后报县农科股。
2、资料审核。**农科股对所有提交资料进行汇总审核。
3、专家评审。邀请相关农业专家对申报主体的硬件设施、支撑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审。
4、公开公示。对符合条件拟列为现代****基地****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5、签订协议。与确定的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6年9月3日—9月11日,工作日内。
申报地点:********乡村**局四楼)
联系人:张力博 189****5188
附:**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代****基地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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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
**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现代****基地申报表
| 申报单位 |
基地 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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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日期 |
生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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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法人(联系电话) |
技术团 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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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建设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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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展示内容(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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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誉 或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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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街道办)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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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科股 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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