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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 建设单位法人:韩洪宇 |
| 韩洪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城南(G201幸七线距**县2.1公里) |
| ********搅拌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城南(G201幸七线距**县2.1公里) |
| 经度:130.573880 纬度: 46.2012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9 |
| 佳桦环建审〔2025〕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 |
| 11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22MAECT6JQ1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22MAECT6JQ12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信康****公司 |
| ****1221MADMYAEC0P,****0110MA18YJXE86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a60806ITOwt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体工程:1条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水泥稳定土生产线。储运工程:1个最大储存量为100吨水泥筒仓、1个最大储存量为100吨矿粉筒仓、3个50吨沥青罐、1个最大储存量为12吨的低硫柴油储罐,1个最大储存量为50吨的低硫柴油储罐、砂石料场、危废贮存点。辅助工程:办公室、实验室、库房、沉淀池、消防水池。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地点为**省**市**县城南(G201幸七线距**县2.1公里),项目占地面积6228平方米。主体工程:1条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储运工程:1个最大储存量为100吨矿粉筒仓、3个50吨沥青罐、1个最大储存量为12吨的低硫柴油储罐,1个最大储存量为50吨的低硫柴油储罐、砂石料场、危废贮存点。辅助工程:办公室、库房、沉淀池、消防水池。 |
| 企业未建设水泥稳定土生产线,仅验收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企业未建设水稳线配套的1座100吨水泥筒仓;****实验室,本次仅验收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不涉及混凝土试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体工程:1条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水泥稳定土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主体工程:1条年产3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
| 企业未建设水泥稳定土生产线,仅验收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水泥稳定土搅拌粉尘;原料堆放、装卸粉尘;滚筒燃烧器、干燥滚筒烘干、筛分废气;沥青储存、加热、出料废气;导热油燃油锅炉废气;柴油储罐呼吸损失废气。 项目有2座筒仓,分别为水泥筒仓与矿粉筒仓。2座仓顶部配有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孔排放。仓顶除尘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限值要求,****搅拌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限值要求。 原料堆放、装卸粉尘通过采取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措施抑制粉尘排放。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燃烧器、干燥滚筒烘干、筛分机筛分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通过负压收集经过1套旋风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烟气黑度≤1级。 沥青储罐、成品出料废气及沥青加热搅拌系统、产生的沥青烟及苯并[a]芘通过负压收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1根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导热油燃油锅炉废气通过1根1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限值要求,烟气黑度≤1级。 柴油储罐呼吸损失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一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用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1座70立方米防渗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稳定土生产过程,不排放。项目建设一座15立方米消防水池,容纳消防废水。 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原则,将危废贮存点、柴油储罐、沥青储罐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点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柴油储罐、沥青储罐要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x10-7cm/s的防渗要求;沉淀池、沥青站、水稳站生产线区域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的防渗要求,厂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源要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废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废: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送回砂石堆场暂存,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布袋收尘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定期产生沉渣、试验混凝土废料返回生产工序回用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危废贮存点储存。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废气主要为筒仓粉尘;水泥稳定土搅拌粉尘;原料堆放、装卸粉尘;滚筒燃烧器、干燥滚筒烘干、筛分废气;沥青储存、加热、出料废气;导热油燃油锅炉废气;柴油储罐呼吸损失废气。 项目有1座筒仓,为矿粉筒仓。仓顶部配有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仓顶呼吸孔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浓度限值;原料堆放、装卸粉尘通过采取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措施抑制粉尘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浓度限值。 燃烧器、干燥滚筒烘干、筛分机筛分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通过负压收集经过1套旋风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采取以上措施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烟气黑度≤1级。 沥青储罐、成品出料废气及沥青加热搅拌系统、产生的沥青烟及苯并[a]芘通过负压收集经一级活性炭吸附+1根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导热油燃油锅炉废气通过1根1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限值要求,烟气黑度≤1级。 柴油储罐呼吸损失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确保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一2019)表A.1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以及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处理;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水、地面冲洗用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1座70立方米防渗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水泥稳定土生产过程,不排放。项目建设一座15立方米消防水池,容纳消防废水。 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原则,将危废贮存点、柴油储罐、沥青储罐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点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柴油储罐、沥青储罐要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x10-7cm/s的防渗要求;沉淀池、沥青站生产线区域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的防渗要求,厂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源要严格落实防噪降噪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废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废: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送回砂石堆场暂存,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布袋收尘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定期产生沉渣、试验混凝土废料返回生产工序回用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交由******公司,不在危废贮存点储存。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已完善预警、预防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已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企业未建设水泥稳定土生产线,仅验收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企业未建设水稳线配套的1座100吨水泥筒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19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7 | 0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7569.9 | 0 | 0 | 0 | 7569.9 | 7569.9 | / |
| 0 | 0.033 | 0 | 0 | 0 | 0.033 | 0.033 | / |
| 0 | 3.969 | 0 | 0 | 0 | 3.969 | 3.969 | / |
| 0 | 2.618 | 0 | 0 | 0 | 2.618 | 2.618 | / |
| 0 | 0.027 | 0 | 0 | 0 | 0.027 | 0.027 | / |
| 0 | 0.19 | 0 | 0 | 0 | 0.19 | 0.19 | / |
| 1 | 防渗化粪池DW001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县澜****公司的接管标准 |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封闭罐车拉运至**县澜****公司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总排口COD排放浓度为12~24mg/L;氨氮排放浓度0.09~0.105mg/L;SS排放浓度为4~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为4.6-6.8mg/L;各项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县澜****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 1 | DA001干燥滚筒燃烧器、烘干、筛分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120mg/m3、二氧化硫:550mg/m3、氮氧化物:240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16m高排气筒:颗粒物:3.98kg/h、二氧化硫:2.94kg/h、氮氧化物:0.876kg/h)。 | 混合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过1套旋风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1根16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干燥滚筒燃烧器、烘干、筛分废气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16.4~19.2mg/m3,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918~0.2332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二氧化硫排放速率为1.75×10-2~1.82×10-2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3~6mg/m3,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0.0353~0.0702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120mg/m3、二氧化硫:550mg/m3、氮氧化物:240mg/m3、烟气黑度:≤1林格曼级)(16m高排气筒:颗粒物:3.98kg/h、二氧化硫:2.94kg/h、氮氧化物:0.876kg/h)。 | |
| 2 | DA002沥青储存、加热、出料有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苯并[a]芘:0.0003mg/Nm3,沥青烟:75mg/m3)(16m高排气筒:苯并[a]芘:0.000057kg/h,沥青烟:0.204kg/h)。 | 废气通过负压收集(收集效率100%)经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沥青储存、加热、出料有组织废气沥青烟排放浓度10.1-12.8mg/m3,沥青烟排放速率为0.1194~0.1512kg/h;苯并[a]芘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苯并[a]芘排放速率小于1.18×10-7kg/h;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苯并[a]芘:0.0003mg/Nm3,沥青烟:75mg/m3)(16m高排气筒:苯并[a]芘:0.000057kg/h,沥青烟:0.204kg/h)。 | |
| 3 | DA003导热油炉锅炉废气 | 《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50mg/m3、烟气黑度≤1)。 | DA003导热油炉锅炉废气通过1根14m排气筒DA003排放。 | DA003导热油炉锅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7.1-8.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4-6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1-61mg/m3,排放浓度满足《锅炉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50mg/m3、烟气黑度≤1)。 | |
| 4 | 砂石堆场颗粒物、柴油罐呼吸损失废气、皮带输送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5.31~5.84mg/m3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要求。 | 砂石料堆场采用不低于砂石料堆放高度的防风抑尘网堆场采用苫布覆盖砂石料。柴油罐呼吸损失废气产生量较小,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密闭皮带,防止物料洒落产生粉尘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为0.188~0.32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59~1.6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为5.31~5.84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要求。 |
|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布局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布局设备。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55dB(A)、夜间监测最大值为45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原则,将危废贮存点、柴油储罐、沥青储罐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点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柴油储罐、沥青储罐要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x10-7cm/s的防渗要求;沉淀池、沥青站、水稳站生产线区域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的防渗要求,厂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 | 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原则,将危废贮存点、柴油储罐、沥青储罐为重点防渗区,其中危险废物贮存点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柴油储罐、沥青储罐要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x10-7cm/s的防渗要求;沉淀池、沥青站生产线区域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的防渗要求,厂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硬化地面。 |
| 1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废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废: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送回砂石堆场暂存,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布袋收尘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定期产生沉渣、试验混凝土废料返回生产工序回用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危废贮存点储存。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废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固废:振筛分选的不合格碎石、送回砂石堆场暂存,由石料供应商定期回收破碎后重新利用;布袋收尘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定期产生沉渣、试验混凝土废料返回生产工序回用生产;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产生后直接交******公司处置处置,不在危废贮存点储存。危险废物处理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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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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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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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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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