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

审批
西藏-拉萨-堆龙德庆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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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5********908435N蔡德峰
落桑曲加**自治区**市**区
**自治区**市**区娘热西路24号附4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堆龙**区光伏220千伏送出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自治区**市堆龙**区
经度:90.807170,90.943810 纬度: 29.745330,29.656890****环境局
2024-07-19
拉环辐字〔2024〕7号
4050
166.4****
915********908435N**电力****公司
915********831423R**省****公司
****0106MA61U82M7H2025-10-01
2026-08-042026-09-01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049mnrz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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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乃琼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项目在既有乃琼220kV变电站(原环评名称东嘎220kV变电站)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至堆龙**升压站,****电站站内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本次间隔扩建采用临时电缆出线,待新扩建间隔安装完成后,线路最终再采用架空出线改回至扩建间隔。 (2)220kV线路**工程 本工程**线路起于**市堆龙**区古荣镇1-J18/D66号杆塔,止于220kV乃麦Ⅰ线13#杆塔,线路总长约24.6km;其中**单回塔段长约19.8km,采用单回三角排列及单回水平排列架设,利旧双回塔段长约1×4.8km(利用已挂线未投运的乃麦Ⅱ线与已投运的乃麦Ⅰ线001#–013#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铁塔13基);自13#杆塔起利用220kV乃麦Ⅰ线001#–013#段同塔预留的一回线路(已挂线未投运的乃麦Ⅱ线),接入已建的乃琼220kV变电站。**导线采用双分裂(分裂间距400mm),型号为2×JL3/G1A-240/30钢芯铝绞线,设计输送电流为829A。 临时过渡方案采用电缆出线,最终改为架空出线,电缆长约0.09km,采用单回埋地电缆敷设,电缆型号为ZC-YJLW03-Z-127/220-1×630,设计输送电流为829A,**2.14m(宽)×1.66m(深)电缆沟,埋深约2.0m。电缆线路无永久占地。(1)乃琼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项目在既有乃琼220kV变电站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至堆龙**升压站,****电站站内扩建,不涉及新增用地。 (2)220kV线路**工程(运行名为220kV华乃线) 本工程**线路起于**市堆龙**区古荣镇1-J18/D66号杆塔,止于220kV乃麦Ⅰ线011#杆塔,线路总长约21.756km,其中**单回塔段长约18.793km(**铁塔34基,采用单回三角及水平排列),利旧双回塔段长约2.963km(利用已挂线未投运的乃麦Ⅱ线与已投运的乃麦Ⅰ线001#–011#同塔双回逆相序架设铁塔11基);自011#杆塔起,利用220kV乃麦Ⅰ线001#–011#段同塔预留的一回线路(已挂线未投运的乃麦Ⅱ线)接入已建的乃琼220kV变电站。**导线采用双分裂(间距400mm),型号为2×JL3/G1A-240/3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环评阶段的临时过渡电缆方案已取消,本工程不涉及电缆及电缆沟建设。
****电站部分仅为间隔扩建,与环评一致;线路部分电压等级、线路路径、涉及生态敏感区情况、线路架设方式、敏感目标数量等均无变化,线路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2.844km,属于一般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变电站: (1)施工废污水 乃琼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后定期清掏,不直接外排。 (2)施工噪声 乃琼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主要为少量间隔支架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开挖量小,不使用挖土机、推土机等大型施工机具,采用人工开挖。 (3)施工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站内既有垃圾桶收集后由值守人员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集中转运。 2、线路 (1)施工废污水 线路施工人员沿线路分散分布,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设施收集处理,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场地、设备冲洗水利用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施工噪声 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及时间,尽量绕开声环境敏感点,途经敏感点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 (3)施工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施工临时场地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 (4)施工扬尘 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对施工作业面进行覆盖,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应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并进行施工场地清扫、喷淋降尘和扬尘监控,禁止现场搅拌,对物料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1、变电站 (1)施工废污水 ****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住宿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房屋既有设施收集,站内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既有污水处理装置收集后定期清掏。 (2)施工噪声 ****电站施工将施工机具集中布置在间隔扩建处;施工单位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本项目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 (3)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值守人员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桶。 2、线路 (1)施工废污水 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村民民房已建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场地、设备冲洗水利用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未外排。 (2)施工噪声 本项目线路施工点分散,且施工活动集中在昼间进行。 (3)施工固体废物 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临时场地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 (4)施工扬尘 施工单位制定了文明施工方案,设置了环水保兼职管理人员,并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了对施工作业面进行覆盖、洒水降尘、物料临时堆放场地遮盖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的影响。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电磁环境: (1)变电站 乃琼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 (2)线路 1)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 2)合理选择线路导线的截面和相导线结构。 3)线路采用单回三角排列架设、单回水平排列架设、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架设。 4)线路水平排列段、三角形排列段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6.5m;线路水平排列段通过民房等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11m;线路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段(即利旧双回段架空线路)导线实际架设最低高度为18.0m。 3)在铁塔上方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电磁环境: (1)变电站 ****电站间隔扩建电气设备已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了接地。 (2)线路 1)线路路径选择时已避让集中居民区。 2)**线路导线为双分裂,分裂间距为400mm,导线型号为2×JL3/G1A-240/30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3)线路采用单回三角排列架设、单回水平排列架设、利旧段采用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架设。 4)线路水平排列段、三角形排列段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时,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7m;线路水平排列段通过民房等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最低高度不低于18m;线路同塔双回垂直逆相序排列段(即利旧双回段架空线路)导线实际架设最低高度为20.0m。 3)根据现场调查,铁塔上方均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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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植物保护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对可能引发火灾的施工活动严格按规程规范施工,加强现场防火监管,确保区域安全。 2)牵张场应选择设置在交通条件较好的直线塔段,临近既有道路,便于材料运输;场址场地应宽敞平坦,减少场地平整的引起的水土流失;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茂盛区。 3)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保护原有生态环境。 4)塔基施工前应对塔基单内具备剥离条件的表土进行剥离并装袋,剥离的表土撒水后采用“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堆放于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域。 5)对塔基施工基面遗留的余土进行及时清理,对硬化地面进行翻松后播撒草籽植被恢复,采用草种为紫花针茅和垂穗披碱草等当地草种。 6)减少土石方的开挖及回填工作量,并结合使用高低腿铁塔,选用不同的基础型式。 7)严防燃油及油污、废水泄漏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8)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装袋,并在结束施工时带出施工区域,不得随意丢弃于施工区域,避免对植被的正常生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活动区域。 2)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3)禁止偷猎、下夹、设置陷井的捕杀行为,违者严惩。 (3)环境管理措施 1)在施工开始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2)根据地形划定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采用拉线方式划定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范围红线,落实现场管理责任人,设立禁止超范围施工作业等标志牌,严禁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超出作业区域施工,避免对项目占地区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 (1)植物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 2)本项目施工人抬便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主要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较小。 3)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出现外来物种入侵现象。 4)本项目塔基施工前,已对塔基施工范围内的表土进行了剥离,并堆存养护,后续绿化所用。 5)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余土及时清运,未造成环境影响。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塔基施工基面遗留的弃土进行及时清理,在草地进行播撒草籽植被恢复。 6)已在受地形影响的塔基处采用高低腿铁塔设计,最大限度减少了土方开挖和地貌破坏。 7)现场已实施严格的现场油品管理措施,未发生任何泄漏污染土壤事件。 8)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已彻底清理现场,所有固体废物均已集中带离并妥善处理。(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本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设置了围栏,减少了影响区域。 2)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 3)施工单位加强了环水保宣传培训,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的现象。 (3)环境管理措施 1)在施工开始前,施工单位加强了环水保宣传培训。 2)施工单位根据地形划定了最小的施工作业区域,采用彩旗绳、围栏等划定了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范围红线,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未超出作业区域施工,未对项目占地区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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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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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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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牵张场应选择设置在交通条件较好的直线塔段,临近既有道路,便于材料运输;场址场地应宽敞平坦,减少场地平整的引起的水土流失;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茂盛区。 2)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带入外来物种,保护原有生态环境。 3)塔基施工前应对塔基单内具备剥离条件的表土进行剥离并装袋,剥离的表土撒水后采用“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堆放于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区域。 4)对塔基施工基面遗留的余土进行及时清理,对硬化地面进行翻松后播撒草籽植被恢复,采用草种为紫花针茅和垂穗披碱草等当地草种。1)本项目施工人抬便道、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主要选择植被稀疏的荒草地,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较小。 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出现外来物种入侵现象。 3)本项目塔基施工前,已对塔基施工范围内的表土进行了剥离,并堆存养护,后续绿化所用。 4)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余土及时清运,未造成环境影响。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塔基施工基面遗留的弃土进行及时清理,在草地进行播撒草籽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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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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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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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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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