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研内容:客舱废弃物回收服务 情况概要: 1.需求方每日共计产生10吨~15吨废弃物(视客流量每日会有波动)运送至上述约定场地供供应商进行回收分拣工作,其中可回收**主要由纸质杯盒、塑料容器、铝箔纸等构成,预计占废弃物总重量的15%~25%。各项**比例参考如下(塑料容器占可回收**重量的35%,纸制杯盒占55%,铝箔纸约10%)。 2.为保障废弃物回收服务的质量,供应商应当自行配备的用于回收设备。以下为现行服务供应商在场地使用设备,其中包含: 转运设备:叉车2台、货车2台、垃圾转运车1台; 分拣设备:120吨打包机1台、60吨打包机1台、60脱标机1台、7.5吹风机2台、脱水机3台、分拣线4条、上料仓2个。 3.供应商须统筹调配收运车辆、分拣人员,按时完成航班垃圾分拣、打包及清运;每日 14:00、19:00 前清空转运场地,清运时间可根据需求方现场保障实际情况调整。 4.分拣所得可回收物由供应商自行处置,须留存处置流向、凭证记录;不可回收垃圾须运送至需求方指定终端处置场所处理,并做好进厂及处置单据台账记录。 5.供应商负责转运场地、收运车辆保洁工作,垃圾清运完毕后须对场地冲洗消毒;运输途中严禁垃圾抛洒滴漏,车辆每次卸完垃圾后必须清洗干净。 6.供应商作业人员上岗须配齐劳保、防疫防护用品,落实清洁消毒,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7.供应商建立项目完整台账,如实登记车辆、人员、场地、垃圾处置等相关信息,并定期向需求方报送工作情况。 8.垃圾清运项目相关设施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9.供应商须对作业场地范围内电气设施、消防功能开展风险排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防护、整改等安全保障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安全管理责任。 10.项目涉及国际航班产生的部分垃圾,海关、检疫主管部门将实施不定期核查,供应商须完备各项台账、作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迎检工作。 11. 若机场公共区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针对作业场地下达整改要求或整改建议,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完成整改。 12.供应商须充分评估前述全部服务条件,结合自身成本测算提交综合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履约原因,无法满足本项目前述服务要求的,所有违约责任、损失及衍生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