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县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34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12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桂****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地址:****,电话:0735-****687。
| 问题编号 | 第三十四项问题 |
| 反馈问题 | 建筑垃圾混堆乱倒。**省122个县市区和经开区中,85个县市区和经开区未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95个县市区和经开区未实行建筑垃圾联单制度,56个县市区和经开区未建成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平台。 |
| 整改目标 | 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实行建筑垃圾联单管理制度,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平台。加快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建设并投产运行,提升**化利用率;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建筑垃圾私拉乱倒、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
| 整改时限 | 2026年12月31日前 |
| 整改措施 | 1.科学编制规划。全面推进建筑垃圾有关规划编制与实施,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2.实施建筑垃圾联单制度。建立并出台《**县**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实行建筑垃圾联单制度。 3.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建成并运行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建筑垃圾信息监管能力。加强建筑垃圾监管执法,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建筑垃圾私拉乱倒、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化利用项目推进力度。加大推进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建设与运行力度,进一步提升**县建筑垃圾**化利用率。 |
| 整改完成 情况 | (一)科学编制规划 2025年5月,我县委托****编制完成《**县建筑垃圾**化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先后通过县规委会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法定程序,于2025年11月20日完成全部审查报批流程并印发实施,为全县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规划依据。 (二)实行建筑垃圾联单制度 我县严格按照《**市**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工作要求,印发《**县**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联单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部门抓好制度落地执行。自2025年1月起,我县启用纸质联单对建筑垃圾转运实施管理;2026年6月全面切换推行电子联单,实现建筑垃圾转运单据闭环管控。目前,全县各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已全面落实联单管理要求。 (三)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县建筑垃圾收运监管平台于2026年4月完成建设及验收,2026年6月正式投入运行。平台软硬件设备全部按照省住建厅建设标准配置到位,依托电子联单数据,对县城范围内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流程开展线上溯源监督,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动态监管。同时,坚持线上平台监管与线下执法相结合,持续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安排执法人员24小时对县**进行巡查值守,对易发生建筑垃圾乱倒点位逐一落实管控责任人,严厉打击私拉乱倒、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至今,有效查处、处罚处置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14起,处罚金额13400元。 (四)加大**化利用项目推进力度 我县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落实超长期国债资金1030万元。2025年4月21日,发布**县建筑垃圾再生**化利用项目(EPC)招标公告,2025年5月1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截至2026年7月30日,项目厂房建设、生产设备安装工作全部完工,正在开展设备调试工作,即将正式投产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