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一般工业固废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变更)
2.建设地点:**市渡头塘镇印溪村现有厂区内
3.建设单位: ****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欣鑫****公司
5.项目概况:一般工业固废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变更)位于**市渡头塘镇印溪村现有厂区内,属于**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厂房)、储运工程(车辆运输、原料堆放区、产品堆放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环保
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本项目年综合利用10万吨固体废物,本次变更仅对项目原辅材料种类进行增补,其他生产工艺及主体工程均不变,,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3.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次项目变更新增原辅材料绝大部分直接转运至合法固废利用单位处置;仅极少量煤矸石、含锂冶炼渣运至本项目厂区,在密闭厂房内加水掺拌、简单预处理,厂区最大堆存量不超过1万吨。废电池及电池类废料不在厂区堆存,全部由合规运输车辆直接转运至有资质处置单位。项目原有破碎生产线废气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新增废气污染源为原料堆放装卸粉尘、厂区运输扬尘。
(1)原料堆放及装卸粉尘
少量煤矸石、冶炼渣在全封闭原料厂房内堆放、加水掺拌预处理,完成后外运至外部固废利用单位深加工。根据原项目环评及批复,原料堆放及装卸粉尘排放量0.343t/a,排放速率0.152kg/h。
对策措施:原料堆放、装卸、掺拌作业全部在全封闭式厂房内实施;厂房内设置洒水降尘装置,作业时持续洒水增湿,抑制粉尘无组织逸散;厂房定期清扫,减少积尘。
(2)运输扬尘
对策措施:厂区路面定期洒水清扫;物料运输车辆密闭加盖,出场前对车轮、车身冲洗,严禁带泥上路;运输车辆按照既定路线行驶,避开居民区高峰时段。
2、废水
本次变更不新增生产工序,不新增生产废水,废水产排情况与原环评保持一致。厂区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
对策措施: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周边污水收集系统。加强沉淀池、化粪池日常运维,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3、噪声
本次变更不新增生产设备,噪声源仍为车辆运输、物料装卸作业,无新增高噪声设备。
对策措施:物料装卸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车辆厂区内限速行驶,禁止鸣笛;作业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作业;厂区厂房墙体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定期维护设备。
4、固体废物
本次变更原辅材料仅做简单掺拌预处理,不改变固废产生种类、产生量,固废依托原有贮存、处置体系。
对策措施:厂区一般工业固废分区、分类存放于密闭原料堆放区,做好防渗防雨;严格管控废电池、电池废料,不进入厂区堆存,直接交由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立固废管理台账,记录转运、出入库信息,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般工业固废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变更)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环境局**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30;0738—****01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