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2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广西桂林至柳州段改扩建No3合同段工程广福工区项目部复垦验收(批复前)的公示

审批
广西-桂林-永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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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2**至**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No3合同段工程广福工区项目部复垦验收(批复前)的公示
2026-09-02 09:00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属地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对G72**至**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No3合同段工程广福工区项目部临时用地复垦完成情况开展竣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G72**至**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No3合同段工程广福工区项目部临时用地。

2. 用地单位:(G72 **至**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03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

3. 用地批准文号:《****关于G72**至**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No3合同段工程广福工区项目部临时用地的批复****。

4. 用地位置:**市**县广福乡大石村。

5. 批准用地面积:0.6212公顷,土地地类为林地0.6197公顷、农村道路0.0015公顷。临时用地主要用于广福工区项目部。

6.复垦方案批复情况:该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已于2020年12月完成备案。

7. 批准用地期限: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9日。

二、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用地单位按照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复垦工程,完成土壤重构、土地恢复、植被重建、生物化学、土地复垦监测与管护;配套防护修建盖板涵1座。本次实际完成复垦面积0.6212公顷,复垦率100%;复垦后地类为:林地0.6197公顷,农村道路农村道路0.0015公顷。复垦地类达到种植条件、植被达到验收标准,配套工程设施符合复垦方案及规划设计要求。

三、验收组织及结论

2026年6月18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及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通过现场实地踏勘、查阅竣工资料、核对复垦前后影像资料、****政府、村组群众代表等方式开展验收。

经验收组综合评议:该项目临时用地复垦工程根据复垦方案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并按验收组意见完成整改,经复核复垦的数量、质量符合验收要求,拟同意该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通过竣工验收。

四、公示期限及异议反馈

公示期限:自2026年09月2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止,共30个自然日。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任何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本次复垦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内容需客观真实、署名并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异议、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正式出具复垦验收合格意见,按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县**路1号

联系电话:0773-****719

联系人:龚宇

****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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