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技术鉴定服务项目公开比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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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自行采购医疗设备技术鉴定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技术鉴定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比价)

4.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5.采购预算:10,000元(年度总预算)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提供鉴定服务,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10,000元。

7.付款方式:按次结算。供应商完成单次服务并出具正式鉴定报告后,采购人支付该次服务费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对以下医疗专用设备开展技术鉴定服务:

(1)超期使用设备延期评估:对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拟继续使用的医疗专用设备,开展安全性能、功能状态、质控合规等技术检测与评估,出具是否可延期使用的鉴定报告。

(2)拟报废医疗专用设备技术鉴定:对拟报废的医疗专用设备进行技术状态评估,出具是否符合报废条件的技术鉴定报告。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技术人员到场开展检测评估工作。

(2)供应商须在完成现场检测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鉴定报告。

(3)鉴定报告须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医疗设备管理、资产评估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4)鉴定报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相应执业人员签章,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5)供应商须对鉴定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设备信息、技术资料等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设备鉴定、医疗器械检测、资产评估、检验检测服务等相关内容之一或多项。

3.具备省****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且附表所列能力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所涉医疗设备(血液分析仪、数字化X射线设备、超声诊断设备、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等)的检测。

4.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包含放射类设备(数字X光机DR),供应商须在提供服务前取得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不具备该资质的,可将放射类设备(DR)的检测鉴定工作分包给具备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机构的资质证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放射类设备检测鉴定除外)。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项目按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所列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作为计费基准价,各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报出统一的折扣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如:25.0%、30.0%等)。

2.折扣率最高限价:本项目折扣率不得高于30% 。

3.计费方式:单次服务收费 = 按闽价服〔2014〕282号收费标准计算的收费总额 × 中标折扣率。

4.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为履行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费、检测费、评估费、报告编制费、交通费、住宿费、税费等。

五、比价文件要求

(一)比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须单独密封)。

2.资格证明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CMA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拟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下载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7)拟投入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3.服务方案:简要说明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等(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须包含本公告第二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所有内容。

(二)装订及密封要求

1.以上材料第2至第3项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2.报价单(附件)须单独密封,不得与其他材料混装。密封袋外须注明“报价单”字样。

3.所有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

4.未按要求密封或装订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六、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比价文件满足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评审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认供应商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三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条件。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进一步审查其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二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3.报价评审: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报价折扣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即折扣率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异常低价审查: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

(2)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

(3****委员会认为响应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报价相同处理: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技术能力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无效报价情形

1.折扣率高于30%的;

2.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资质证明材料的;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

5.经异常低价审查认定为无效报价的。

七、比价采购时间安排

1.递交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9:00(**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递交地址:**市**区瀛福路46-49号********办公室

3.联系人:蓝女士

4.联系电话:0591-****1230

八、比价时间及地点

1.比价时间:2026年9月11日 9:00(**时间)

2.比价地点:**市**区瀛福路46-49号****(二区)二层会议室

3.供应商到场要求:供应商可派代表到场参与比价,当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评审会议(如到现场),未派代表参加视为对比价结果无异议。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已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取消成交资格。

2.****中心院务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3.若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终止采购后采用其他方式。

4.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报价单

致:****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比价公告内容,愿意遵照执行。

我方愿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所列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作为计费基准价,给出统一报价折扣系数为:______ %(大写:百分之______,小数点保留一位)。

我方承诺,若成交,将提供公告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且各单项结算按上述折扣系数计算,并自觉接受年度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上限约束。

本报价函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我方声明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无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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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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