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自行采购医疗设备技术鉴定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技术鉴定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比价)
4.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5.采购预算:10,000元(年度总预算)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提供鉴定服务,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年度预算10,000元。
7.付款方式:按次结算。供应商完成单次服务并出具正式鉴定报告后,采购人支付该次服务费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范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对以下医疗专用设备开展技术鉴定服务:
(1)超期使用设备延期评估:对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拟继续使用的医疗专用设备,开展安全性能、功能状态、质控合规等技术检测与评估,出具是否可延期使用的鉴定报告。
(2)拟报废医疗专用设备技术鉴定:对拟报废的医疗专用设备进行技术状态评估,出具是否符合报废条件的技术鉴定报告。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技术人员到场开展检测评估工作。
(2)供应商须在完成现场检测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鉴定报告。
(3)鉴定报告须符合国家及**省有关医疗设备管理、资产评估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4)鉴定报告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相应执业人员签章,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5)供应商须对鉴定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设备信息、技术资料等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医疗设备鉴定、医疗器械检测、资产评估、检验检测服务等相关内容之一或多项。
3.具备省****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且附表所列能力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所涉医疗设备(血液分析仪、数字化X射线设备、超声诊断设备、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等)的检测。
4.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包含放射类设备(数字X光机DR),供应商须在提供服务前取得有效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不具备该资质的,可将放射类设备(DR)的检测鉴定工作分包给具备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机构的资质证明。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放射类设备检测鉴定除外)。
四、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项目按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所列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作为计费基准价,各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报出统一的折扣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如:25.0%、30.0%等)。
2.折扣率最高限价:本项目折扣率不得高于30% 。
3.计费方式:单次服务收费 = 按闽价服〔2014〕282号收费标准计算的收费总额 × 中标折扣率。
4.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为履行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费、检测费、评估费、报告编制费、交通费、住宿费、税费等。
五、比价文件要求
(一)比价文件组成
1.报价单(格式见附件,须单独密封)。
2.资格证明文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CMA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承诺函(加盖公章);如拟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下载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7)拟投入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3.服务方案:简要说明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等(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须包含本公告第二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所有内容。
(二)装订及密封要求
1.以上材料第2至第3项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
2.报价单(附件)须单独密封,不得与其他材料混装。密封袋外须注明“报价单”字样。
3.所有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
4.未按要求密封或装订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六、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比价文件满足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评审程序
1.资格性审查:评审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认供应商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三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条件。
2.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进一步审查其响应文件是否满足本公告第二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3.报价评审: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报价折扣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者(即折扣率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4.异常低价审查: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
(2)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
(3****委员会认为响应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5.报价相同处理: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技术能力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无效报价情形
1.折扣率高于30%的;
2.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资质证明材料的;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
5.经异常低价审查认定为无效报价的。
七、比价采购时间安排
1.递交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9:00(**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递交地址:**市**区瀛福路46-49号********办公室
3.联系人:蓝女士
4.联系电话:0591-****1230
八、比价时间及地点
1.比价时间:2026年9月11日 9:00(**时间)
2.比价地点:**市**区瀛福路46-49号****(二区)二层会议室
3.供应商到场要求:供应商可派代表到场参与比价,当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评审会议(如到现场),未派代表参加视为对比价结果无异议。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已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取消成交资格。
2.****中心院务公开栏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3.若递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或终止采购后采用其他方式。
4.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报价单
致:****
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比价公告内容,愿意遵照执行。
我方愿参照《****物价局关于制定**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服〔2014〕282号)所列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标准作为计费基准价,给出统一报价折扣系数为:______ %(大写:百分之______,小数点保留一位)。
我方承诺,若成交,将提供公告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且各单项结算按上述折扣系数计算,并自觉接受年度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上限约束。
本报价函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我方声明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无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