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变更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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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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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变更公示(评定分离)

项目名称

****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编号

****oh4002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名称

郑女士

联系电话

0916-****585

开标时间

2026年7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中心第四开标室

定标时间

2026年7月14日10时00分

定标地点

****中心第五评标室

二次定标时间

2026年9月1日10时00分

二次定标地点

****中心第一评标室

变更前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

拟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元)

监理服务周期

****

杨俊

****8372

541000.00

360日历天

变更后中标人

******公司

王红

****4573

549381.00

36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9月3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9月5日

原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针对原定中标人的投诉经核查成立,原定中标人已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条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规定,我单位在已入围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郑女士处),电话:0916-****585。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以上中标人,****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3
中标通知
勉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变更公示(评定分离)
当前信息
2026-05-21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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