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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区)动态管理,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社区)”复核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对我省已命名的“******社区)”组织进行了初核,并拟将初核结果报司法部复核。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司法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提倡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4日至9月11日止。
受理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地 址:**市**区政民路51号(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电话:02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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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