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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发文字号广发改〔2026〕247号 | 发布机构**** |
| 2026-08-28 | 发布日期2026-09-03 | 公文种类批复 |
| 有效 | 主题词**市利****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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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关于调整**市利****中学
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市利****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学生公寓住宿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近年来**市利****中学对学生公寓进行了改造升级、学生住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省定价目录(2021)》等相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学校发展和群众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利****中学住宿费标准由360—500元/生﹒学年调整为700元/生﹒学年。
二、管理要求
学校接此批复后,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在醒目位置将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发展改革、财政、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
三、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从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2026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新生按照新标准收费,其他在校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 ****教育局
2026年8月28日
《关于调整**市利****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