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东沟镇伯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以及《**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将该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5日---2026年9月15日
公示方式:****政府网(www.****.cn),项目现场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规划局****中心反映。
网上留言:www.****.cn
联系电话:027-****9859
信件寄往“**区**镇区府路9号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6060。
《**市**区东沟镇伯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规划说明
一、项目名称
《**市**区东沟镇伯岩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村庄类型
伯岩村属于农耕传承类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沟镇伯岩村行政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254.93公顷。
四、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国土空间规划一致为2021-2035年,其中:
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5-2035年。
五、主要规划内容
1、村庄发展定位
基于现状自然**优势,落实相关规划要求,把握新时期发展机遇,提出将伯岩村打造为:
“阡陌农田﹒生态伯岩”
以乡村游乐为主导,整合农园风情,聚焦家庭参与的现代农业游乐园。
以地域文化为主导、整合村庄**、体验民俗生活的农业科普展示区。
2、产业发展规划
(一)优化现状产业
以生态农业为特色,以农耕艺术为依托,形成以农田生态体系为基础,产、游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主导模式,构建“农业+生态+创意“的主题产业链。
(二)产业发展布局
根据规划空间结构布局与村庄**特色,规划形成“一带四版块”的产业布局结构。
一带:环湖产业发展带,沿村级公路打造休闲绿道,串联伯岩村的休闲、文旅产业带;
四版块:打造**生态观光区,特色农业种植区、农事生产体验区、乡村休闲区四大功能版块。
﹒特色农业种植区:特色农业种植区仍以种养殖等第一产业为主,主要种植经济作物,结合旅游观光,为游客提供体验水稻春耕秋收四时变化的机会。同时,衍生稻田音乐会、稻田画等艺术活动,打造村庄特色品牌。促进村民增收,村庄经济增长。
﹒农事生产体验区:农事生产体验区以农田为依托,加入农作工具认识,亲子农耕体验、亲子采摘、手工作坊等参与为主的游乐体验。****博物馆结合少量农产品加工,形成集加工、展销、博览为一体的综合体.
﹒乡村休闲区:依据伯岩村的现状居民点与良好的基础优势,推动农旅融合,布置乐活养生园,打造田园骑行慢道,沿慢道农田种植大片油菜+向日葵轮种花海,结合余家咀湾沿前海湖,有优良的观景视线,打造框景打卡点,追求自然、健康的生活理念。
﹒**生态观光区:依托村内前海湖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环湖骑行,滨水绿道、垂钓体验等旅游活动。布置驿站,结合垂钓园,提供公共服务设施支撑。
3、村域国土空间规划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村已落实永久基本农田118.15公顷,禁止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至规划目标年耕地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用地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面积为5.03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村域内生态保护红线为**湿地保护区,分为核心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一般控制区(实验区)。生态红线总面积136.62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70.89公顷,一般控制区65.73公顷。核心保护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除满足国家特殊战略需要的有关活动外,原则上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具体管控规则遵照《自然**部 生态环境部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2022)相关要求执行。
(2)保护村内生态林地、湿地、山体、水域等其他生态功能用地,按照“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的要求,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占用、破坏,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三、建设空间管控
本村内规划总建设用地规模为19.83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17.04公顷,规划预留0.23公顷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未落实用地,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使用。
1、村庄建设边界
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共5处。
(1)村庄建设边界是村庄规划中的刚性管控线,除规划中明确的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以及留白用地之外,不得在村庄建设边界外新增建设用地。
(2)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现状零星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方式逐渐向村庄建设边界内集中。
2、农民住房
(1)本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根据《****办公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农村村民兴建、****基地(含附属设施)总面积,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为促进人口集聚、节约集约用地,一律在村庄建设边界内**、翻建农房,优先利用建设边界内空闲地、****基地和其他现状建设用地。
(2****基地上自建房的,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并应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要求,建筑形式、风格应与周边协调。村民自****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手续。
(3)村集体统筹建设的村民住宅,应符合本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层数等指标控制要求,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
(1)不得在规划的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相关安全敏感设施防护范围,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地区内**、扩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3)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6米;道路为消防通道的,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4****广场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用于躲避灾害。
4、公共服务设施、商服和工业用地
(1****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广场用地0.76公顷,主要用于各村湾公共活动、文化室等设施建设。
(2)规划商业用地0.07公顷。
(3)规划工业用地0.21公顷。
附图: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