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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广场旅游综合体项目(二期)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水利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5〕3号)的规定,我单位于2026年8月16****广场旅游综合体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参会各方的工作成果汇报,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已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及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公示日期∶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经理 156****7879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