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创新中心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于2026年8月27****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条件”内容:
原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改革局(项目代码:2606-440113-04-01-878946)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修改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2606-440113-04-01-878946,项目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招标公告第3.4.1条“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内容:
原文:
3.4.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的主办方提供):
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生产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修改为:
3.4.1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的主办方提供):
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生产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标书代写
三、原招标文件P27页7.2.1款内容:
原文: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修改为:
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合格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三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评标存在错误的,招标人应当依法予以纠正。评标评审错误(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有效性评审及评分排序)造成中标人不应入围定标环节的,由招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原评审未入围定标环节的其他投标人,也不再递补入围定标环节。评标专家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等违法行为,由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四、原招标文件P54页3.8.1款内容:
原文:
3.8.1招标人原则上在评标阶段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定标工作。****委员会递交的定标报告,最终审定1个中标人。
修改为:
3.8.1招标人原则上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定标工作。****委员会递交的定标报告,最终审定1个中标人。
本项目原定的日程及场地安排已变更,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日程安排及发布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日 期: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