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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变更)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岐江河流域-小榄镇、东升镇)(变更)
2.建设单位: ****(中****管理中心)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处理厂扩建项目在已批已建项目3万m3/d的废水处理能力基础上新增7万m3/d(即工业废水占新增废水量约0.996万m3/d,剩余为生活污水),故扩建后项目整体废水处理能力为10万m3/d(其中工业废水处理量为1万m3/d,生活污水处理量为9万m3/d),处理工艺: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新增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新增前置预缺氧五段式AAO生物反应池+新增辐流式周进周出二沉池+新增磁混凝沉淀池+新增纤维转盘滤池+新增紫外线消毒,接纳的工业废水类别为纺织、五金(不含电镀)、塑料、喷涂、食品等行业。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6.1.5
2.调试起止日期:2026.5.6至2027.4.30
****(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