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黄牛现代化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审批
湖南-怀化-新晃侗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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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03

项目名称 新晃黄牛现****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波洲镇暮山坪村、扶罗镇克寨村、晃州镇洞坡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907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龙家锋
联系人 杨烨 联系电话 185****1225
项目投资(万元) 13902.18 环保投资(万元) 834.1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1-1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3 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项中其他(规模化以下的除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依托新晃黄牛产业优势打造黄牛现****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795亩(均为流转土地);共建设3处黄牛现****基地,总建筑面积190750.00m,其中,繁殖牛舍83750.00m2、犊牛舍21000.00m2、育肥牛舍60000.00m2、隔离观察牛舍4500.00m2、草料库12500.00m2、饲料加工间4750.00m2、兽医室750.00m2、附属管理用房3500.00m2。配套建设场区围墙、生产道、土地平整及治理、绿化隔离带、给排水、电气等,并同步完善消毒、隔离、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 本项目将建成集新晃黄牛纯种繁育、标准化养殖、疫病防控、粪污**化利用于一体的新晃黄牛现****基地,成为新晃黄牛农产品****基地,带动新晃全县黄牛产业标准化发展。项目达产后每年出栏肉牛6000头。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区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产生的粉尘和交通运输产生的扬尘所致,材料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也很大。因此,材料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尾气净化器,严禁超负荷运行,确保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对施工用砖进行湿水,以减少粉尘。定期对施工区的运输路面进行清扫,并安排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区运输路面进行洒水,减少扬尘。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设备车辆的冲洗水等,禁止乱排、漫流,应收集排入修建的临时卫生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经明沟排入地表水体。经过这些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将大大减小。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设备车辆的冲洗水等,禁止乱排、漫流,应收集排入修建的临时卫生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再经明沟排入地表水体。经过这些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将大大减小。
固废 环保措施: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送至建筑垃圾回填区域填埋。运输车辆要全封闭外运,避让交通高峰,按规定路线运输、送至规定地点,杜绝随意乱倒现象发生。项目建设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队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若不可避免使用时,需提前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安民告示。3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无碍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5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承诺:**** 龙家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龙家锋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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