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2026年**区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7-22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 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北格镇北格集中供水站、郜村、小北格村、西北格村、张花营村、辛村、三贤村、东蒲村、西蒲村、同过村、梁家庄村及刘家堡乡石沟村、西**村、王吴村、东**村、西草寨、西里解村、东里解村、刘家堡集中供水站、**集****分站)等村落供水站点维修养护工作。本次变更为原合同既定养护的部分设备、配件、耗材增减、养护内容优化,无新增合同外无关项目。
变更内容包含:各供水站滤料、阀门、止回阀、计量泵等更换数量调整、消毒设备维护、管线及电控设备等维修增减、入户净水设备配件更换工程量调整等,变更工程的施工工艺、设备品牌参数、安装标准、质量要求均严格沿用原合同、投标文件承诺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维规范,确保符合项目验收标准。
原合同总价款为817475.57元,本次变更调增金额为48054.96元,调增部分包含各村、供水站滤料更换、设备维修、耗材更换、净水设备、消毒设备维护等实际施工增量费用,变更后项目结算总价款为865530.53元。
本次变更不改变项目总工期,工程款支付、质量验收、质保售后均按原合同执行,工程量详细增减情况详见附件《工程量变更清单》。
详见合同变更文档
变更日期: 2026-09-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补充合同与原《2026年**区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严格执行原合同条款。
2.本合同附件《工程量变更清单明细表》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变更为项目实际工程量现场核实调整,双方确认变更价款、工期、权责等均已协商一致,无其他争议,后续无二次变更调整(双方书面确认的除外)。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5****5500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