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1)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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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1)
日期:2026/9/3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506

邮编:678400

项目名称

**市宏慨再生PET布角料生产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德宏州**市金滇路东侧

建设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万****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市金滇路东侧,总占地面积约2217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区、料场和成品库房等,建设废涤纶布角料2条。年产涤纶颗粒5997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47%。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增设隔断、安装设备及清扫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废气(项目运行所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废水(职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喷淋废水);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废活性炭、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废物、含油抹布和手套)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安装位于厂房内施工,施工期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定期洒水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可做到达标排放,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槽罐车拉运****处理厂处理,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采取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进行施工;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的措施下,施工期噪声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集****回收站。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对团粒机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采取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通过一套“喷淋装置(带除雾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经过上述措施后,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外排至市政雨水管网,团粒用水将形成水蒸气,散失到空气中,不外排;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目前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槽罐车拉运****处理厂处理,待项目区管网与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选取设备时优先选取环保低噪声设备,主要产噪设备底部设置减振措施,项目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经预测,在落实了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生活垃圾经塑料垃圾桶收集后,再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掏;沉淀池沉渣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掏;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收购站;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项目产生的机械维护保养废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的区域主要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加油区,项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重点防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地面和四周墙裙脚采用“抗渗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危险废物备用储存容器,避免废机油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同时,本项目沉淀池进行一般防渗;厂区道路、其他辅助区域等其他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进行简单防渗。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润滑油等,主要风险源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风险类型为废水非正常排放事故;废气非正常排放事故;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火灾、爆炸及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增强风险意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可控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风险事故的影响可接受,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环境风险可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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