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清江桥乡中心学校运动场新建塑胶跑道及硅PU球场采购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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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场**塑胶跑道及硅PU球场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9月03日

****运动场**塑胶跑道及硅PU球场采购补充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运动场**塑胶跑道及硅PU球场采购公告于2026年08月31****政府采购网,现对本项目公告内容作出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十、谈判说明:3、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7日17点30分(**时间)前在****(驻新**地址:****商贸城C区4-7号2楼))不变,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加急标书代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新**清江桥乡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66****9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商贸城C区4-7号2楼

联系人:郑芳

联系电话:155****0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66****9666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

日期:

注:1.属于专门面****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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