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09-03 14: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310-****635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342****中心环保城管科(05600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 1 | **县50MW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槐桥镇龙高风电升压站外东侧,扩建龙高风电升压站场地。建设1台63MVA主变,电压等级110/35kV,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依托龙高升压站现有户外GIS。 | 1.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有关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3.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音板等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 4.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5.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2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