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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对****商用车转鼓环境试验舱采购项目(****)澄清答疑,如与招标文件及前次澄清答疑存在矛盾之处,以本澄清答疑为准,澄清答疑内容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第五章招标要求5.3.1招标方负责高低温环境舱地基施工及必要的设备间等建设。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后1个月内提交基础设计布局图纸,负责审核招标方的基础方案是否满足设备要求,对建设完成的地坑进行核验。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负责在招标方完成的基础上安装高低温环境舱。
澄清:投标方负责高低温环境舱地基施工及必要的设备间等建设。
2、第五章招标要求5.3.5 投标人提供冷却水、压缩空气标准要求。招标方负责提供冷却水、压缩空气接入到投标人设备的就近位置。
澄清:投标方提供冷却水、压缩空气标准要求。投标方负责环境舱所需冷却水设备设施、招标方负责压缩空气接入到投标人设备的就近位置。
4、第五章招标要求6.17舱内消防系统1)环境舱内消防系统由招标方负责,环境舱投标人配合实施。
澄清:环境舱内消防系统由投标方负责实施。
5、第五章招标要求专项要求★ 招标人现有转毂年限较长,须配合转毂生产厂家(**凯瑞汽车****公司)对转毂进行专业的整备保养,投标人在报价中要包含由原厂确定的相关费用。
澄清:考虑到环境舱要满足涉氢车型,还需对招标方原有的迎面风机进行防爆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更换防爆级别的风机。投标人在报价中要包含由转毂原厂家确定的相关费用。
6、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7日09:30:00,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09:3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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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