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融合加工与应用项目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三产融合加工与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424500
联系电话:0735-****6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三产融合加工与应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坦塘工****加工中心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三产融合加工与应用项目位于**省**市**市****开发区****加工中心,占地面积28801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7万元,为**项目。购置魔芋加工生产线、油炸设备、食品包装机、天然气蒸汽锅炉等,建成后,年生产豆制品原料1000t(800t自用,200t外售)、豆制品800t、肉制品2000t、鱼制品200t、魔芋制品100t、辣酱500t。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油炸油烟废气由高效油烟净化装置(TA001)+15m油烟管(DA001)排放;炒制油烟废气由高效油烟净化装置(TA002)+15m油烟管(DA002)排放;锅炉废气由8m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由高效油烟净化装置(TA004)+20m油烟管(DA004)排放;投料粉尘在密闭车间内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豆粕粉碎粉尘由集气罩+滤筒除尘器(TA003)+车间无组织;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对污水治理设施加盖密闭+厂区绿化。 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的浓度限值,油炸、炒制和员工食堂产生的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大型饮食业标准;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氨及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新改扩建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排放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接管标准,再排****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处理需达到《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间接排放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废水接管标准中的较严值,氯化物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在对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等综合措施后,北厂界和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项目东厂界、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 不合格品、食物边角料、废油脂、隔油池浮油交由取得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污泥交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废****公司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危废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