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度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维修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
2026-09-03
采购单位: ****
项目编号: ****
参与截止时间: 2026-09-10 23:59标书代写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9-11 10:00标书代写
收货地址: **省/**市/**县
详细地址: 琴亭镇**北路56号
对供应商的要求
采购类型: 单次采购 报价要求: 含税报价、允许对部分品目报价 保证金: 0 元
平台使用费: 0 元
平台服务费: 查看计算公式 (平台服务费只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报价币种: 人民币 品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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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详见询比文件,此处只需填写报价总价,此报价在开标时间前,后台无法查看,请放心填报。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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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制造商: 点击上方可收起查看参数型号、预算价格、备注等信息
交货地点: - 交货周期(天): - |
参数型号: 供应商需响应
品牌/制造商: 供应商需响应 交货周期(天): 供应商需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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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说明
本项目为线下开标,系统中填报的价格,须与纸质版报价清单的报价金额保持一致。标书代写
2026-2027年度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维修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现对管养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维修项目进行询价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内容:管养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维修,主要涉及标线、波形护栏、标志牌、道口警示柱、爆闪灯等交安设施的维护、维修及增设。具体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1.2 采购方式:施工采购(包工包料)。
1.3 招标控制价:暂定297750元,最终以实际验收结算为准。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 质保期: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金为结算审定金额的3%。
1.6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合格。
1.7 本项目属基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约29.8万元),为零星应急养护,具有突发性、零散性、时效性强的特点。招标人按照赣发改投资〔2024〕691号及萍府发〔2023〕23号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自行组织采购(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二、供应商资格
2.1 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市****公司供应商**单位库中预选库6(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专业供应商预选库)或预选库10(交通安全设施类供应商预选库)的入库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2 资质材料要求
预选库6入库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
预选库10入库单位如不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须提供能证明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拟投入人员名单、拟投入主要设备清单等(格式自拟)。评标委员会综合审查供应商施工能力,材料不完整或经审查认定不具备施工能力的,不进入价格评审。
开标当日现场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价格评审,投标文件不退回。请各投标人对照条件审慎判断,不符合要求的请勿参加。标书代写
2.3 本项目为施工采购(包工包料),不接受仅具有劳务资质的单位投标。
三、服务响应要求
3.1 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踏勘;常规任务3日内施工;紧急任务12小时内到场。需**的须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微信等可查证方式)。同一时期任务,招标人有权分批或汇总下达,中标人不得以“任务量少”“路程远”“材料采购需时间”“下雨”“在其他地方施工”等为由拒绝、拖延或要求合并施工。
3.2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执行招标人下达的任务。“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或经招标人确认同意的情形。
3.3 中标人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施工,接受招标人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规范施工等情形,视为违约。
3.4 违约处理:
第一次违约:警告,扣减该次任务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不返还);
第二次违约:暂停后续任务分配。该次任务:中标人整改合格可继续;仍不配合的另行安排其他单位完成,费用从其中未结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追偿。中标人可通过微信等可查证方式说明整改情况,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后续任务分配;
第三次违约: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优先按评标排序与下一候选人签约(价格按该候选人报价),候选人均拒绝的重新采购。违约损失(含另行委托费用差价、工期延误损失等)直接从原中标人应付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除,不足追偿。招标人可视情节轻重直接适用后续措施。
3.5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保证安全资金投入。因中标人原因造**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合同形式与结算方式
4.1 签订年度框架合同,以《任务单》下达每次任务。
4.2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价格调差。
4.3 年度统一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开票税率9%,不足部分从结算款中扣除)。
4.4 标线、道口警示柱等易磨损设施,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双方共同确认工程量及质量。
五、履约保证金
5.1 签订合同前缴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优先采用现金转账,也可银行保函等形式。
5.2 履约完毕后无息退还。发生违约,招标人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被扣除后应在期限内补足,逾期未补足从后续工程款中扣留。
六、农民工工资保障
6.1 中标人须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存储工资保证金。
6.2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招标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留代付,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报价说明
7.1 报价含材料、运输、施工、税金等一切费用。
7.2 单价和总价均低于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7.3 采购数量为暂定,招标人可增减工程量,中标人不得索赔。
7.4 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增减(以《任务单》为准),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合同外新增内容有相同或类似单价的参照执行;无参考单价的,双方参照市场价或原控制价协商,不得高于同类市场价。累计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超出部分由招标人按内控制度自行采购。
八、评标办法
8.1 最低评标价法。按报价总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一中标候选人。
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不再重新组织采购,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与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原响应文件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供应商在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须低于第一次报价),价低者成交。放弃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若有效供应商仅为1家,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8.2 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按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8.3 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发生本公告第3.4条约定的违约行为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九、询比文件获取
9.1 请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登录**市****公司智慧采购平台(https://plgcjscg.****.com/)获取电子询比文件及报价单。平台操作详见网站首页“操作手册”。
9.2 询比文件获取期限不少于5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0.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10.2 递交地点:****四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文件内容
11.1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均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的另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审查材料(按投标人所属库别提供):
预选库6入库单位:提供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证书复印件。
预选库10入库单位:如已取得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即可;如未取得,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合同、拟投入人员名单、拟投入主要设备清单等(格式自拟)。评标委员会综合审查,材料不完整或经审查认定不具备施工能力的,不进入价格评审。
开标当日先资格审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不进入价格评审 。标书代写
(4)承诺函(格式附后)。
(5)报价单。
11.2 以上资料密封递交,封口加盖公章。
11.3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经办人:贺先生 电话:135****0665
投标人如有异议或质疑,可在法定时限内通过上述渠道提出。
提示:本项目未达公开招标限额及**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强制进场标准,招标人依法依规自行组织采购,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相关资料按“一项目一档案”归档保存。
附:
1.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承诺函(格式附后)
3.工程报价单(另附)
招标人:****
2026年9月3日
授权委托书
致:****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公司的授权代表,以本公司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2026-2027年度国省干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维修项目(第二次)询比采购活动。
授权代表在本次采购相关事宜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未中标者,至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时终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函
致****:
本公司(全称) 郑重承诺: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如成交,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不克扣。
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规定,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因我方原因造**全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4.诚信响应,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5.成交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