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9369
地 址:****中心****环境局行政审批科(**市**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市**区整装推进古佛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
**市**区**街道
****
**碧水****公司
项目位于**市**区**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渠道总长14.03千米,其中整治干渠9.46千米,整治衔接支渠5条长2.47千米,整治末级渠系2条长2.1千米。干渠衬砌明渠8.89千米;整治暗渠10处0.57千米;**分水闸13处;改造排洪闸3座;改造机耕桥5座;**(重建)人行桥25座;**下渠梯步32处;**用水量测设施19处及配套建设灌区信息化监控系统和现代化管理平台。项目实施后,恢复灌溉面积0.4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83万亩,同时提升灌区的供水保障能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780万元,环保投资约30.5万元。
1.废水:施工期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设置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基坑排水经集水池沉淀处理后抽排至附近蓄水池作为农灌水利用;施工生活废水收集后依托周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或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不得随意排放。
2.废气:项目施工期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六必须、六不准”管理规定,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喷雾降尘装置等措施加强施工扬尘控制。临时露天堆存的表土、建渣等采取防尘网遮盖,砂石、水泥等设置彩钢棚储存,运输和施工车辆设置冲洗设施。清淤底泥恶臭采取喷洒除臭剂并及时清运处理。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优化施工布置及施工作业时间、加强维护保养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施工开挖土石方、清淤淤泥、沉淀池沉渣等规范临时堆存,并及时用于回填复耕、绿化处置等利用。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处理场处置。施工期机修等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废物、隔油池沉渣和废油等危险废物严格规范暂存,送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