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26年**真空精制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意见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集团2026年**真空精制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40万元)。
采购人:****
采购内容:********集团2026年**真空精制盐采购
采购服务的说明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原因说明:********集团2026年**真空精制盐采购项目于2026年8月10日首次在**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止,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于2026年8月20日在**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再次发布了本项目招标公告,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8月31日止,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整个招标过程中没有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拟采购供应商:****。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市**新区汉沽国家庄街28号。
现将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意见及专家论证意见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16:00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通利****公司(地址:**市**口区万岁街135号,联系人:王帅,联系电话:****1718)和****(联系电话:0411-****7707 )。
论证会专家综合评审意见
| 项目名称:********集团2026年**真空精制盐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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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会议时间 |
2026限公司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年9月3日9:00 |
| 会议地点 |
通利****公司7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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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论证意见: 1、********集团2026年**真空精制盐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提出的资格条件合同,技术服务要求无排他性、歧视性及不公平竞争条款,招标文件无不合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条款。 2、****财政局下发的《****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大财采[2017]1216号)的有关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四)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专家组建议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标书代写 专家小组成员:张忠利、薛**、张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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