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火炬投审〔2026〕27号
中****开发区****统计局关于民众街道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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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民众街道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民众街道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保证水产品优质安全,推动乡村产业**,根据《民众街道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报告,结合政府批复文件及项目规划选址及用地审查意见,同意建设“民众街道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二期)工程”,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开发区民众街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6304.59亩,主要建设尾水处理系统及配套工程,系统覆盖群安村、义仓村、新平村、**村等16个村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总面积16304.59亩;按照养殖面积10%配套建设养殖尾水处理系统并对进排水系统进行分离,包括现状沟渠整理、**抽水泵,以及**给排水管道约110公里。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0601.24万元,建****开发区财政资**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6﹞32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311吨标准煤,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1号)》及省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中****开发区****统计局
2026年9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管委会、****办事处、****建设局、******局、****执法局****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