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崇左天等东糖糖业有限公司日榨5500吨技改项目节能审查批复的公告

审批
广西-崇左-天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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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榨5500吨技改项目节能审查批复的公告
2026-08-28 09:30

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信息化局组织专家组对****日榨5500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现将项目节能审查结果批复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附件:关于****日榨5500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信息化局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关于****日榨5500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

你公司报来《****日榨5500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进行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日榨5500吨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7月9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次委务会通过2025年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桂发改环资规〔2024〕455号)的要求。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增甘蔗液压翻板与自卸除杂系统;拆除原有4台1370榨机,新设3台1700榨机并配套中输机、高位槽及自动化系统;新增硫熏中和、絮凝剂自动配置、快沉及无滤布吸滤设备;更新多台列管及板式加热器提升加热能力;更换大容积蒸发罐并完善监测系统;增设助晶、自动稀释、分蜜设备,改造包装线及冷却系统;拆除旧蔗渣锅炉与小机组,**65t/h中温低压蔗渣锅炉及3MW背压发电机组并配套集控系统;扩容900m3/d污水处理及雨污分流系统,重新规划全厂消防,增设五金仓储棚,改造后实现日处理甘蔗能力由4000吨/日提升至5500吨/日。建设地址位于****市**县**镇****厂区内(**县**镇天宝南路235号),项目总投资14120.63万元。

三、项目能源消费主要品种为电力、蔗渣。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5443.32tce(当量值)/25987.18tce(等价值)。其中,外购电力307.09万kW﹒h/a(总消耗电力2482.91万kW﹒h/a、自发电力2175.82万KW﹒h/a),折标准煤377.41tce(当量值)/921.27tce(等价值);蔗渣88074.19t,折标准煤25065.91tce。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5443.32tce(当量值)/25987.18tce(等价值)。扣除项目实施前(2025/2026榨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7303.26tce(当量值)/27354.02(等价值),项目年能源消费增量为-1859.94tce(当量值)/-1366.84tce(等价值)。

四、项目提出节能措施:采用热电联产、DCS自动控制、变频技术等。

能评阶段提出的节能措施有:选用S20系列2级能效变压器代替3级能效变压器等。

项目节能措施设计合理。

五、项目主要耗能设备包括:撕解机、压榨机、蒸发罐、煮糖结晶罐、蔗渣锅炉等。项目建设单位承诺选用符合国家能效要求的设备。

六、项目建成达产后:项目甘蔗制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299.33kgce/t,达到《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准入值要求,达到国内一般水平。

七、项目投产后,m%**值为-0.0051%(m≦1),项目综合能源消费增量对**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n%**值为0.0012n≦(0.1),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对**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预计目标影响较小。m%**值为-0.0644(m≦1),项目综合能源消费增量对**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影响较小;n%**值为-0.0837(n≦0.1),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对**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预计目标影响较小。

八、碳排放情况:项目建成达产后,碳排放总量。1374.53tCO2/a,甘蔗制糖单位产品二氧碳排放量0.0162tCO2/t ,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为0.1562tCO2 /万元。“十五五”项目碳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为0.0474<1,对**完成“十五五”降碳目标影响为正面影响。“十五五”项目碳排放强度/**市碳排放强度为 0.0449<1,对**市完成“十五五”降碳目标影响为正面影响。

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选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完善能源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挖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者建成时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高于报告内容水平10%及以上,或碳排放总量高于报告内容水平10%以上等未落实有关意见要求的,应及时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

十一、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须按规定就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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