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统筹服务******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63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完善农业经营体系,推动****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心功能定位
****中心是由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建设,主要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和运营,从事农业生产性服务相关业务,以全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产中服务为核心,拓展产前、产后服务能力,能提供全产业链条、全周期服务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中心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载体,是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衔接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桥梁。
二、遴选对象
申报对象主要******社联合社、农民**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
蔬菜、林果、茶叶、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特****服务中心,可在粮****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也可以单独设置。
三、遴选条件
1.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2.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
3.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
4.具有较强的**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
5.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
6.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
四、遴选程序
1.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服务中心的运营主体将申报材料盖章件及相关材料汇编成册,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及扫描件送至****农村改革与**经济指导股,联系电话:0753-****562,逾期不予受理。
2.组织评审。县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进行综合评价。
3.网上公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4.签订委托或授权协议。****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签订承接运营协议,约定授权期限,明确授权事项、业务范围等内容。
5.成立运营。运营主体按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和运营,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准备经营场地,配置软硬件设施设备等,设置统一的标识、标牌,在醒目处悬挂“****中心”标牌,按要求开展运营。
五、相关要求
(一)依法依规组织。严格按照遴选标准和程序开展公开遴选,严禁人为暗箱操作、优亲厚友,不能人为“垒大户”形成市场垄断,导致挤出中小服务主体。切实选出服务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主体作为运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成效。
(二)积极引导申报。做好动员工作,引导符合条件服务主体积极申报,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加强联合与**,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中心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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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