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信息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系统运维维保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系统运维维保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198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信息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系统于2021年完成部署,全部采用深****公司产品。现原厂三年标准维保服务及部分安全订阅服务已到期,因采购标的(深信服品牌专用服务)受原厂知识产权保护,原厂不接受用户直接采购,也不会向**区域的其他经销商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服务授权。
本项目拟定供应商****为深****公司针对****信息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系统运维维保服务项目的唯一授权商,能够提供原厂技术维保服务。
依据法规:《****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鉴于以上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区苑陵街16号9层900号
三、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郭爱增 |
****服务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李志刚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付喜顺 |
****事务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6年9月4日8时00分至2026年9月10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9月4日8时00分至2026年9月10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张竖巍
联系方式:158****9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街道**中路1****银行院内
联系人:刘苏瑞
联系方式:155****4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