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审批的透明度,让人民真正做到了解城乡规划,参与城乡规划,遵守城乡规划,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科****公司报送的由中凡****公司(甲级)优化设计的科华石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调整设计方案审查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1.拟建项目:科华石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项目
2. 项目主要调整部分:调整备用石墨化车间,新增A区扩建厂房,移除门卫及厂区出入口周边围墙。
调整后备用石墨化车间基底面积1663.94㎡,建筑面积1811.25㎡,计容建筑面积2879.11㎡,地上二层,建筑高度12.7m;新增A区扩建厂房基底面积7322.31㎡,建筑面积7322.31㎡,计容建筑面积20090.07㎡,地上一层,建筑高度23.7m。(新增A区扩建厂房为特殊工艺要求8米以上单层厂房)
3. 规划控制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该规划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128655.04㎡(不变);规划建筑占地面积72343.39㎡(原批65123.64㎡);建筑系数58.19%(原批52.37%);容积率1.246(原批1.086);总建筑面积72527.15㎡(原批65307.40㎡);总计容建筑面积155000.23㎡(原批135012.72㎡)。调整方案满足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4. 公示图纸:调整前后总平面图、调整前后鸟瞰图。
5.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3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同意,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059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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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