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2025年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省2025年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轻量化多功能果园农业无人车一体化试点项目”,**市****服务中心是其中一个参与单位,负责项目农业无人车应用推广及技术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市“轻量化多功能果园农业无人车一体化试点项目”推广及技术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务及要求
(一)培训任务:2026年1月—2027年12月至少2场培训,培训人数累计不少于100人次。采取异地研修、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任务要按照《**市“轻量化多功能果园农业无人车一体化试点项目”推广及技术培训子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
(二)培训要求:1.培训时间为3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3天)。2.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极飞2025款农业无人车产品介绍、水稻耕整地机械装备概述(旋耕机专题)、丘陵山区果园特色装备与智能农业机器人发展探讨、农装院农业科技与智能装备专题汇报、前沿智能农业机器人技术分享。3.组织农机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种植大户和农机手等力量到******公司、其他项目参与单位、农业龙头企业等单位进行现场教学,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技人员、企业高管主讲,并提供现场教学PPT课件。
(三)资**排:项目资金共25万元。用于省内外现场试验、学术交流、推广示范等差旅费7.17万元。在**、**等地进行果园无人车技术应用培训,支付培训人员等费用7.7万元。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场地租赁、活动用品投入、场地布置、演示场地租赁、交通用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10.13万元。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农业农村厅认定的新型职业(高素****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三)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基地;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四)上一年度存在培训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本次的培训项目;培训机构不得分包、转包培育任务。(上一年度有承担农技人员培训任务的,应出具上一年度培育项目已完成并验收通过,且培育任务不存在分包、转包等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五)愿意在****指导下完成培训任务,遵守农技推广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9月10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2026年9月10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装订胶封壹式叁份邮寄到****。申报资料包括: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情况、**基地情况、开展农技人员培训情况、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培训实施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设置、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新型职业(高素****基地(综合类)名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等)及其他能够增加竞争力的材料。
(二)专家评审。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定为本次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
(三)委托培训。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上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市‘轻量化多功能果园农业无人车一体化试点项目’推广及技术培训子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协议。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培训机构支付。
联系地址:**省******路1号市政府大院****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杨相泉 赖立彬
联系电话:0753-****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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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