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9月3日拟对******公司**至**高速公路**至**段工程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公司**至**高速公路**至**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9-****1042
传真:0379-****4547
通讯地址:**市**区开元大道248号利丰商务大厦东座16楼(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 1 | **至**高速公路**至**段工程 | 洛 宁 至 嵩 县 | ******公司 | ******公司 | 该项目起点位于洛**陈吴乡东原村北与洛卢高速交叉处,向南经洛**东、**西,止于**旧县镇东村东与洛栾高速交叉。路线全长44.332km,其中洛**境内15.668km,**境内28.664km。全线共设置桥梁29座,涵洞56座,隧道6座,通道15道,**6处;全线设枢纽互通式立交2座;设收费站1处,服务区1****服务区),养护工区1处,****管理站1处。估算总投资79.85亿元,环保投资13906万元。 | 1.废气。按《报告书》要求,配套建设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施工期,按照要求优先配置新能源车辆,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物料堆场进行遮盖,运输物料车辆封闭或遮盖,防止物料沿途丢撒;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清理,定时洒水抑尘,防止扬尘二次污染;临时拌合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抑尘,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料仓、输送皮带全封闭,料仓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粉料储罐设置仓顶除尘器;水稳拌合站、混凝土拌合站搅拌楼投料筛分、搅拌粉尘设置袋除尘器处理装置;沥青拌合站骨料上料、筛分、烘干粉尘设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装置,沥青烟设置“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处理装置,降低临时拌合站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临时拌和站的管理,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待工程完工后,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运营期,****服务区、匝道收费站等设施采暖均采用以电为主的清洁能源。****餐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符合《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限值要求。 2.废水。按《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桥梁桩基施工尽量选择在枯水期,产生的泥浆经收集、沉淀后合理处置,不得将泥浆水直接排入水体;隧道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周边绿化用水,不外排;拌合站等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及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沿线穿越旧县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施工期间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施工废水。 运营期,****收费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场站内冲厕、扫洒、绿化等;项目位于旧县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路段,应设置防撞护栏以及径流收集系统,并在保护区范围外设置径流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对前15min路面径流以及事故状况下泄漏的危险品废液进行收集处理,其中事故废液应交由专业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同时设置水源地保护标识牌、视频监控等防护措施。 3.噪声。按《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在敏感建筑物路段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运营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声环境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要求;同时,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出现噪声超标应采取降噪措施。 4.固废。按《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各种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进行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5.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加强河****自然保护区、神灵寨国家森林公园及****神灵寨国家地质公园生态保护,合理制定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工艺及施工时段,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在批准的临时占地外新增施工营地、便道等临时占地,加强生态监测工作,落实生态补偿措施。项目设置的弃渣场,应采取覆盖、拦挡、修筑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弃渣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采取土地整治、原貌植被恢复等措施,最大限度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