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34分钟前 | 公 开 人:黄宏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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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财产分配公告 ****债权人: 《****清算方案》已于2026年6月29日经清算组报****人民法院确认,并于2026年7月7日****人民法院(2021)渝05强清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并参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清偿顺序,由清算组执行。 一、本次可供分配的清算财产总额 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清算组本次分配总金额为人民币4,609,995.2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用债权的分配总金额为人民币75,439.90元(清偿率100);普通债权的分配总金额为人民币4,534,555.34元(清偿率75)。各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分配金额及清偿比例具体详见附件《****强制清算案债权清偿第一次分配明细表》。 二、清算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一)分配方式 清算组自本公告在“**法院破产协同易审平台”及“****债权人会议群”(钉钉平台)公示之日起满15日后,以货币方式通过债权人提交的《****强制清算案****银行账户确认书》****银行账户进行转账清偿。****银行账户信息有变动的,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向清算组申请。 公告期满后,若无债权人提出异议,将于2026年9月19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实施。 (二)分配提存 **公司剩余货币资金暂予提存。提存原因如下:谢小玲不****人民法院(2025)渝05民终6376号民事判决,****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案号:(2026)渝民申3269号】,目前该案正在审查中,诉讼结果尚未确定;且另有暂缓确认债权人民币406,355.50元,需待确认条件成就后依法处理。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公平受偿权益,****公司因再审结果导致资不抵债、转入破产清算后产生个别清偿被追索的风险,清算组将上述款项暂予以提存,待再审结果确定及暂缓确认债权条件成就后再行分配。 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清算财产分配额,清算组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因本分配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和清偿率的计算受四舍五入和小数点后保留位数的影响,具体分配金额有角、分差异。在不影响债权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清算组作个别细微调整。 (二)本分配办法以“****债权人会议群”(钉钉平台)微信的方式送达,并在“**法院破产协同易审平台”公示。各债权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书面提出,并附相应证据。 (三)本公告内容如与后续查明事实、生效法律文书存在冲突,或出现新的客观情况,清算组有权根据实际请款对分配事项予以调整、补正,并另行发布更正公告。 清算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律师 联系电话:186****1885 联系地址:**市****中心a塔31楼****事务所 特此公告。 附件:****清算债权清偿第一次分配明细表 ****清算组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强制清算案 债权清偿第一次分配明细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性质 债权金额 (元) 本次分配清偿金额 (元) 备注 1 ****总局****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用债权 75,439.90 75,439.90 100清偿 2 **市****公司 普通债权 30,163.93 22,622.95 按75清偿 3 重****公司 普通债权 30,158.34 22,618.76 按75清偿 4 ******公司 普通债权 5,800.00 4,350.00 按75清偿 5 **成****公司 普通债权 8,109.85 6,082.39 按75清偿 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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