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就计量院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政务云计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26年9月3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我院提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院将与指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 采购人名称 |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地 址 |
**市**区科苑纬四路77号 |
电 话 |
0532-****9201 |
| 采购项目名称 |
计量院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政务云计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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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83000元(人民币捌万叁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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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内容 |
云计算服务器存储等**用于部署计量业务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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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采购的 标的说明 |
为了确保我院业务系统及数据安全,我院计量业务管理系统、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服务端等在2021年已迁移上**政务云,统一使用**市政务云平台提供计算存储服务。 我院根据2025年已使用**,以及新上项目“OA管理系统”所需**,****大数据局的统一政务云服务目录,在2026年延续性采购**市政务云计算存储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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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办法》明确要求全省“统一一片云”,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托市级电子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建设,各县(市、区)不再建设政务**行业云平台,**政务云作为**市级唯一云服务商,能够满足市、县两级云服务需求,是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建设的基础性、公共性、综合性**服务平台,也是全市电****中心****中心。 我院业务系统在2021年已迁移上云,业务涉及面广,技术比较复杂,安全稳定性要求较高,若更换云服务商,需要规划迁移重新部署等工作,将无法保证原有业务系统的业务连续性和服务配套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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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定的唯一 供应商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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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省**市**区科苑纬一路1号G座9层901、902、903、904、9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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