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2项**高新区负责的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验收销号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能源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国家《关于在**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要求,**省应大力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用煤,严格新(改、扩)建用煤项目管控,推进煤矿瓦斯综合利用。督察发现,**省试点行动方案虽明确要求,到2025年汾渭**各地市煤炭消费总量实现负增长,但2024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20年增长470万吨,增幅为43.2%。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严禁排放高浓度瓦斯,但2024****煤矿放空高浓度瓦斯1.3亿立方米。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国发〔2023〕24号《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前提下,合理保障煤电项目用煤,重点削减非电用煤,2025年非电用煤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推动能源结构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
(二)细化指标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将煤炭消费减量控制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至各重点用煤企业。强化跟踪调度,对趋势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预警干预,对未完成减煤控煤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减煤控煤工作落到实处。
(三)聚焦重点攻坚,全力削减存量。大力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加快清洁能源替代,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稳步压减现有煤炭消费存量,推动非电用煤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
(四)严把准入关口,坚决严控增量。严格执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规定,强化耗煤项目源头审批管控,全面遏制违规新增耗煤项目,牢牢守住煤炭消费增量底线。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5年,高新区非电煤炭消费量为23.54万吨,较“十三五”末42.39万吨减少18.85万吨,降幅44.47%。2025年,高新区光伏项目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0.6万千瓦。
(二)严格落实《****能源局关于下达2025年各县(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能源局各县(区)2025年煤炭消费完成情况的通报》工作要求,按照下达至各企业的指标,压实减煤控煤主体责任。
(三)2025年,高新区非电煤炭消费量为23.54万吨,较“十三五”末42.39万吨减少18.85万吨,降幅44.47%。
(四)2025年无新增开工、投产涉煤项目。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高新区中央生态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王玎
固定电话:0353-****979
电子邮箱:****@126.com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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