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概况
(一)多无人机协同作业系统采购
|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初步技术 参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间 |
备注 |
| 1 |
多无人机协同作业系统采购 |
见附件1 |
80 |
2029年9月 |
所有设备、软件和服务均应包含在项目总报价内。 |
(二)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至9月10日
(三)需求概况:多无人机协同作业系统1套,包括轻型四旋翼无人机不少于20架、任务投放模块不少于20套、多无****控制站1套和配套多无人机协同作业通信设备,以及完成部署、试验、培训和验收所需的机载计算平台、多目视觉、惯性传感器、GNSS、下视TOF、机间通信设备、飞行电池、充电设备、软件模块、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资料。多无人机协同作业系统架构支持扩展至更大规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三)供应商可以反馈修改意见建议,指出其中存在的指向性、排他性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单位提出(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时间为准)。
1.邮件主题:多无人机协同作业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公司名称。
2.邮件附件:(采用A4页面,书面建议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扫描后按序制成PDF格式文件)
(1)营业执照;(2)书面建议(①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②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③意见建议,具体事项、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④提起建议日期。)
(四)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将作为我单位复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78****0874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2****2570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