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省网****委员会支撑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省网****委员会支撑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服务)需求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 1 |
**省网****委员会支撑服务项目 |
1项 |
**省网****委员会支撑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
150000 |
1500 |
4.****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①本合同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按照首次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资格承诺函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要求。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电首次响应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电首次响应文件》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合同包1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4日9:00至2026年09月10日17:30(**时间)。
6.2获取地点及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获取磋商文件事宜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91-****2156 。
(2)潜在供应商应在龙翔招标电子招采交易平台(https://fjlx.easy-prt.com/home)注册账号后,进行项目报名后以下载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报名、未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6.3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首次响应文件。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09月15日9:30(**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标书代写
8.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6年09月15日9:30(**时间)
磋商地点:****(**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采购人:****
地址:**市**区北大路133号
邮编: 350000
联系人:黄洪杰
联系电话:0591-****3179
11.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林晶晶、夏丹丹、胡筱茜
联系电话:177****1267/0591-****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