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全自动紫外测油仪与全自动流动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全自动紫外测油仪与全自动流动分析仪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人:****
4.项目地点:**市**区西**路12号****
5.项目概述:
采购全自动紫外测油仪一台以及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一套(包含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析模块与总氮分析模块),用于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的常规分析监测和应急检测。
6.交付使用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另**装日期)。
7.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不含税)(元) |
最高限制单价(含税)(元) |
最高限价(不含税)(元) |
最高限价(含税)(元) |
| 1 |
全自动紫外测油仪 |
1.全自动紫外测油仪主机1台。 2.全自动定量萃取进样器1台。 3.系统操作软件1套。 4.配备700mL专用萃取瓶配备12个。 |
台 |
1 |
174926.26 |
197666.67 |
547787.61 |
619000.00 |
| 2 |
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 |
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分析模块。 2.总氮分析模块。 |
套 |
1 |
372861.35 |
421333.33 |
备注:(1)报价方式:综合包干价,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人民币619,000.00元,不含税人民币547787.61元。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要求进行结算。投标人报价应已全面考虑成本风险,货物及零配件、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费、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含质量检测、联络费、培训费、保修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和最高限制单价都属于无效报价。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合同、发票、企业管理费、利润分析、税金分析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并否决其报价。
(3)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报价的不含税合计金额为价格评比依据。如报价的含税合计金额与不含税合计金额计算不一致时,以报价的不含税合计金额为准。
二、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项其他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若以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该分支机构须取得具备****公司的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标的****公司、代理商。****公司或代理商的,需提供标的物制造商授权指定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
注:如出现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存在同一制造商、销售公司、代理商或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情况,处理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说明》第四条“评标流程”第五款“确定中标候选人”中第5.2。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企业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并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最****委员会提供的市场准入黑名单或异常违法违纪名录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义)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下午17:00(**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9:30(**时间);标书代写
3.1网上提交:投标人需登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59.****.2.66:3080/进行网上提交已签字和加盖公章电子版投标文件。
3.2纸质提交(只需中标人提交):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招标人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邮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式至以下地址及收件人:**市西**路12号****管理部****中心),关小姐,0758-****623。
若中标人在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阳光采购平台上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参与投标,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若已获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人。标书代写(若本项目因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导致投标人不足而招标失败的,此潜在投标人将不能作为招标人邀请类采购或者单一来源采购的邀请对象。)
4.开标地点:**市西**路12号肇水大楼七楼B会议室。标书代写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及“肇水集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将书面疑问函件电子版(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有效联系方式)****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纸质函件同步按招标公告载明地址递交或邮寄,以招标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无异议。标书代写
商务联系人及电话:关小姐,0758-****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