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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2026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一期)(EPC)的澄清补遗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2.1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内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条件)中设计负责人要求修正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负责设计一方的在职员工),因招标文件更正影响投标人报名以及编制投标文件,故延期至2026年09月24日09:00开标,现作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补遗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市”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