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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中标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如不提供或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中标资格。
二、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但不仅限于拖车费、人工费、税费等。
2、报废车辆现场移交,结算金额按中标金额结算。
3、货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当天一次性缴纳所有款项。
三、服务要求:中标单位提供上门回收服务,到处置方指定地点收取报废车辆,中标方负责报废车辆的回收、拆解工作,以及办理车辆注销登记等所有手续。
四、现场回收要求及安全防范组织措施
1、.货运车辆及人工搬运由中标人提供,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废旧车辆回收装卸、搬运及运输途中一切安全风险、伤害、损毁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回收车辆摆放要服从指挥,不能影响处置人其他车辆进出及人员作业安全。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竞买方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竞买方。如出现两个及以上竞买方报价相同且均为最高,则由租售方自主选定成交竞买方。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竞价模式,竞买方须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报价时所提交的金额(报价总额与明细报价金额)必须与响应文件中报价金额一致,否则报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