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二期(东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答疑文件(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基地二期(东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以答疑形式进行补充修正,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 答疑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注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请招标人明确: (1):条款列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并后述可对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请明确”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等同于”施工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担任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是否可等同于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同合同或竣工资料中岗位名称表述不一致时,如何认定 (2):投标人拟派人员如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均可等同认可为满足本条款要求如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人人员在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方中任职,是否认可标书代写
回复:详见“第二部分 补遗部分”。
问题2、招标文件第一章3.1.3 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疑问:是否可理解为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只需具备《**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回复: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第一章3.1.3 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 疑问:是否可理解为联合体成员只需具备《**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回复: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1.4 款中“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修改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担任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已完成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发包方式不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五、项目管理机构”“(二)项目经理简历表”中“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修改为:“注: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过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已完成投资额3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发包方式不限)的(与拟建项目相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标书代写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9月28日09时30分(**时间);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9月09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3日